蓝鲸新闻 6 月 24 日讯,近日,厦门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厦门欣思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思源)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欣思源未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许天平时任欣思源董事长、总经理且代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厦门证监局对欣思源、许天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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