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 85 万元胜诉判决,陈浩向港交所实名举报小红书,并提出三项核查诉求

投资时间网、标点财经研究员李路
美加墨世界杯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此次获得赛事转播权的小红书无疑赚到了一大波流量。与此同时,一封递向港交所的投诉邮件,从另一个侧面将小红书再次推到风口。
半个月前有媒体报道称,小红书正准备于 6 月底前以保密方式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随后亦有消息称,小红书已与高盛、中金公司等投行展开合作,推进香港 IPO 事宜。
在此当口,自称原小红书商业化华南直销负责人的陈浩,在其名为 " 汉特 CHEN" 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称,他已于 6 月 28 日向香港交易所上市部及香港证监会实名提交 " 小红书主体上市合规投诉 "。
" 汉特 CHEN" 公众号相关内容

资料来源:微信公众号
陈浩此次投诉的依据是他与小红书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及判决书。根据陈浩的描述,他于 2022 年 6 月加入小红书,劳动合同与广州一家运营主体签署,员工期权协议则与境外主体 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签订。
在期权即将达到首次行权条件前,公司以 " 不胜任工作 " 为由,于 2023 年 12 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在离职证明上写了 " 汰换 " 两个字。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及 " 汉特 CHEN" 公众号披露的判决书,陈浩与小红书之间的劳动争议经历了一次仲裁、三次庭审、一场调解。最终在 2026 年初,陈浩获得了包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及期权损失补偿在内共计 85 万余元赔偿,同时取得重新开具的没有争议的离职证明。
据陈浩公开发布的内容显示,在此次投诉邮件中,他已附上一、二审判决书、期权诉讼卷宗、新旧离职证明等材料,同时向港交所及香港证监会提出三项主要核查诉求:其一,请求核查小红书公司境内运营主体与境外期权平台陈述前后矛盾问题,要求保荐机构、境外律师出具专项说明;其二,请求强制发行人完整披露报告期内全部劳动仲裁、诉讼、批量裁员、出具不实离职证明等用工违法记录;其三,请求全面核查企业 ESG 劳工合规缺陷,要求在招股书披露完整整改方案。
陈浩此时向港交所递交投诉信,会对小红书 IPO 产生怎样的影响?
有分析认为,陈浩与小红书的劳动争议相关判决,间接揭示了小红书在劳工权益方面存在操作瑕疵。近年来,港交所对互联网企业 ESG 劳工权益审查持续收紧,行权节点集中裁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出具负面离职证明限制员工再就业等问题,均属于明确的 ESG 负面瑕疵,相关事项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 ESG 合规评级是值得关注的重点。
陈浩与小红书劳动争议判决文书

资料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另外,小红书红筹架构 VIE 主体一致性、信息披露真实性问题也值得留意。
在 " 汉特 CHEN" 公众号发布的《离职期权作废?法院:违法解约,照赔不误!》一文中,陈浩披露了针对期权争议的相关判决。
原告陈浩主张期权是入职时承诺的核心待遇,公司人事明确算过年化价值 48.7 万,属于薪酬的一部分,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期权无法行权,公司应赔偿损失。且虽签约主体是境外公司,承诺由被告作出,应担责。
被告小红书则对此抗辩称,己方非期权协议签约方,与境外公司无关联;协议约定 " 因故离职后期权作废 ",原告未工作到行权日,应自行承担后果;公司未上市,期权价值不存在,陈浩的损失不存在。
对此法院判定,期权与劳动关系紧密相关,签约主体虽为境外公司,但由被告安排签订,代表其意志,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由于离职是公司违法解除造成的,属于不当促成条件成就,依法视为条件不成就,员工期待利益应受保护。法院按原告实际工作年限,判决赔偿 73.05 万元。最终,在二审调解后小红书赔付陈浩期权损失 66.15 万元。
陈浩认为,小红书在相关诉讼中的主张与公司港股红筹同一控制、合并报表上市架构形成根本性矛盾,存在重大信息披露隐患。分析认为,若港交所认定小红书境内诉讼抗辩逻辑和港股上市架构自相矛盾,或会向小红书、保荐机构、境外律所发出多轮问询函,可能会拉长上市审核周期。
小红书上市的消息从 2018 年就开始传出,如今 8 年时间过去,公司此次上市筹划能否按预期递表?递表后是否会引来监管问询?值得持续关注。
截至发稿,小红书方面尚未就上述举报内容作出公开回应。
投时关键词:小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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