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接待咨询的过程中,我常听到当事人说这样一句话:" 身边好多人都在做,从来没见谁被抓过,怎么偏偏就查到我头上了?" 很多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行为,一开始总带着 " 没人管 " 的假象,大家做着做着就默认它是 " 合理合法 " 的,直到手铐戴到手上、案卷摆在面前,才惊觉自己早已踩中了刑事红线,可此时再后悔,往往已经错过了最佳的补救时机。
今天金华刑事律师章福阳和大家分享的,是其亲办的一起历时三四年的外汇类资金结算非法经营罪缓刑辩护案。这起案件从当事人被传唤到最终拿到缓刑判决,前后跨越了近四年时间,我们和委托人一起扛过了无数个焦虑难眠的日夜,最终把原本可能面临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争取到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结果,这份来之不易的自由,背后是无尽的努力以及还有双方从头到尾都没有放弃的坚持。
案情回顾:四千万外汇交易踩中刑事红线
当事人车某在疫情期间,出于朋友关系以及适当赚取中间差价的目的,从他人处购入等额四千万人民币的美元,再转手将这些外汇出售给下游买家,从中收取少量的服务费用。在他自己看来,这只是朋友之间帮忙换汇的 " 小事 ",身边不少做外贸的朋友都这么操作,从来没觉得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直到某地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她进行传唤,她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习以为常的换汇操作,已经触碰了刑事法律的底线。
车某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公安机关暂时先为车某办理了取保候审,但这只是漫长辩护之路的第一步,更严峻的挑战还在后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 号)的明确规定,非法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就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中的 " 情节特别严重 ",对应的量刑幅度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本案中车某的涉案金额高达四千万元,已经远远超过了 " 情节特别严重 " 的认定标准,按照法律规定的基准刑,他几乎没有可能降到五年以下量刑。
四年攻坚:把五年以上量刑 " 拉 " 回缓刑区间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我们反复和承办检察官沟通,从行为的主观恶性、涉案资金的性质、当事人的获利情况等多个角度,反复论证案件的从轻情节,但受限于两千五百万元的数额红线,始终无法将涉案金额降到 " 情节严重 " 的第一档区间,车某当时仍然面临着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风险。
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们没有放弃,一遍又一遍梳理案卷细节,检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从轻判例,补充提交当事人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争取立功等多份辩护材料,前后无数次和检察官当面、电话沟通,最终成功说服检察机关采纳了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给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
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审理又持续了近一年时间。这四年里,车某每天都活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之下,工作、生活完全被打乱,而作为辩护人的我们,一边要不断安抚委托人的情绪,帮他建立坚持下去的信心,一边几乎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在了类案检索和辩护意见打磨上,每找到一份能支撑缓刑观点的判例、每梳理出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我们都会第一时间和承办法官沟通,尽最大努力争取缓刑的适用。
这份坚持也让金华刑事律师章福阳想起之前办理的一起省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当事人一审判处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我们没有放弃,反复梳理案件证据漏洞,最终在二审成功改判为一年有期徒刑。刑事辩护里从来不是看到 " 不可能 " 而放弃,只要不放弃每一个细节,就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全部缓刑辩护意见,正式判决车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拿到判决书的那天,压在所有人心里四年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这份结果,是我们和委托人一起熬了无数个日夜,才换来的最圆满的结局。
律师警示:别用侥幸赌自己的自由
最后我也想郑重提醒大家,很多你以为 " 大家都在做 " 的事,本质上只是还没被监管部门查到的违法行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非法买卖外汇五百万元以上就已经达到非法经营罪 " 情节严重 " 的标准,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两千五百万元以上就属于 " 情节特别严重 ",直接适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
千万不要抱着 " 别人都没事,我也不会被查 " 的侥幸心理,更不要把灰色地带的潜规则当成合法的惯例。一旦身陷囹圄,哪怕最终争取到了从轻处理,那几年的焦虑煎熬、人生轨迹的改变,也不是任何人都能轻易承受的。违法的事,永远不要碰,自由和安稳,才是一个人最珍贵的财富。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