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9 日讯,近日,天津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居间人管理不到位,未对居间人的执业行为实施有效监督;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风险测评环节未审慎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未关注客户短期内提升风险等级且前后问卷中关键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以上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天津证监局对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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