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公众号公告,西乌珠穆沁旗宝日胡硕煤炭有限公司宝日胡硕煤矿存在 3 条重大事故隐患,2026 年 7 月 10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监察执法五处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责令该矿停产整顿 30 日。


说到煤矿,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82 人死亡的事故刚过不久,几十上百个家庭支离破碎,我们在痛心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和需要深思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越来越严格的监管、日益高压的安全形势下,2026 年从包钢 1.18 的一声通天巨响 10 人遇难,到连续不断地烟花爆炸、煤矿、交通运输等等领域频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
从个人安全管理思维的角度总结一句话,我们现在其实是在挑战安全管理最基础的理论,这是目前最大的痛点。下面 仅做分享交流!
1、监管之于事故,有一定的天花板现象
这个理论不多做阐述。最明显的表现:我们开会习惯教育员工要主动安全,不能被动接受。因为大家都知道,管理存在的本身是基于需要,而这种情况下,盲区不可避免。但我们细想,严格的监管和追责倒逼形势,难道不似曾相识吗?
2、 我们在做一些反歧道而行之的事情
我们在做一些方向相反渐行渐远的事情。第一个关于企业主体责任的问题。大家知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 第一性原理 是企业要具有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而不是通过外部的极限施压。
大家想,我们这么多的工业企业,我们说三百六十行,哪一个企业不想把安全搞好呢?结果呢,我们没有让他找到一种逻辑,没有那种动力,没有给他唤醒,而是一再给他投喂。
因为有很多企业本质上他是做安全,他的理论是很完善的,只要沿着这条路径走,他就能够安全,客户度会持续提升。但是他没有机会去做自选动作,他必须一直在被投喂的情况下在满足外部的要求。这不就违背第一性原理了吗?
3、教育培训存在的普遍 " 病根 "
安全教育培训的第一性逻辑叫尊师重教,重塑认知,这是 第一原理 。
那现在我们搞的什么?我们去通过警示教育,通过考试让员工去背题目。我们似乎感觉到我们在培训方面已经穷尽了。
谁在讲安全我们考虑过吗?我们就光说讲一讲,谁在讲谁能讲。这是我们从监管,包括企业要深度思考的问题。我们现在搞成什么?在满足合规性,满足监管的目的下,企业花费了很大的精力。尤其一些大的企业集团化的公司,我们在做合规性,我们在灌输这种思维,这本身又违背了教育的理念,
4、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的 " 畸形 "
关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的问题。预防事故的第一性原理就是识别风险和防控风险。我们的识别风险、防控风险的主体要靠谁,当然是靠企业自己。但现在却改变了方向,我们不是引导企业把事情做正确了,而是在检查企业做的过程当中有没有出错,通过外部的发现错误来预防事故,基本逻辑上就是反的。
曾经有一位领导说过,隐患这两个字就告诉我们是隐蔽的祸患,谁能查出来?你查出来的还叫隐患吗?你查出来的就叫明患。所以对标管理查的是明患,隐患只能靠企业自身的知识理论。那隐性的知识和员工个体的专业背景,包括他的工作经历都有关系。他所掌握的东西我们是无法教给他的,我们只能用显性知识来调动隐性知识的运用。那隐患也是这样,这个主体如果转换错了,我们的安全怎么能有未来?但是我们观点并不是否认隐患排查的作用,隐患排查的作用非常大。但如果我们引导企业,让他每天迫于在恐惧当中去应对外部差异化,这后果是很吓人的。
5、戏精附身的应急管理
对现场的应急来说,我们经常讲叫一岗一事一案。每一个岗位针对每个岗位可能潜在的异常工况和突发事件是潜在的异常工伤突发事件,都要有一个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这是第一新原理,而不是我们所谓的为演而演 ,为练而练 。你演练的对象一定是在你的岗位或者在你的现场,实际有可能存在的,不要为练而练。假设一个场景就是你现场可能就不存在,却要花费那么大精力每天让大家去练,这个盲练是瞎练。
我们要搞清楚安全管理的每一个要素,它都有自己的第一性原理,这就需要我们在安全方面,要有专业精神。如果你挑战了理论,违背了专业他自身的要求,那么虽然我们很辛苦,但是并没有预防事故,或者并没有很好的预防的事故,就会导致我们对安全形成一种博弈,甚至很逆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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