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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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注多肽与寡核苷酸领域,以平台战略驱动技术革新,打造全球严肃医疗市场领先的研发生产服务体系。
诺泰生物按照申万行业分类(2021 版)属于:
医药生物(一级)— 化学制药(二级)— (三级)。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3 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后,股票的表现如下:
2025 年,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8 号):
一、诺泰生物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 年 12 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贝)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并于 12 月 28 日确认业务收入 3,000 万元。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同期,诺泰生物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向诺泰生物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诺泰生物的增资款。诺泰生物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诺泰生物 2021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3,000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595.1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0.64%。
二、诺泰生物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索赔条件为: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之间买入,且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本案的诉讼时效将近 2 年,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抓紧时间。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主要从事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有 20 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中国证券业协会讲师。目前已通过 CPA 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税法,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她在证券诉讼和商事诉讼领域深耕多年,赢得了业界的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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