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非法利益,汽修厂经营者不思诚信经营,反而利用专业技能当起 " 导演 ",伙同定损人员与投保人故意制造车祸,将已经处于报废边缘的二手车当成 " 碰瓷工具 ",在偏僻角落自导自演 " 撞车大戏 "。近日,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林强、周伟、赵明(均为化名)保险诈骗一案作出判决,三名被告人因犯保险诈骗罪分别获刑。
时间回溯至 2019 年,林强在九龙坡区经营起一家汽车维修中心,主营喷漆、维修等业务。2021 年,周伟加入该中心,负责车辆喷漆和定损工作。本应凭借专业技能诚信经营,他们却在利益诱惑下动起了歪脑筋。
" 修车挣钱慢,不如‘做事故’来得快。" 林、周二人一拍即合,打起了保险理赔的主意。自 2021 年起,林、周二人伙同多名投保人(另案处理),采取故意制造剐擦、追尾等事故的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赔偿金。
2024 年初,随着赵明的加入,该团伙的作案手段进一步 " 升级 "。他们先出资购买廉价二手车作为 " 靶车 ",再由投保人驾驶高价值的投保车辆撞击该二手车。为确保骗保成功,三人每次作案前都会提前 " 踩点 ",专门寻找没有监控摄像头的路段,并反复推演撞击角度,确保投保车辆负事故全责,以此骗取高额的维修费和车辆全损保险金。
" 他们利用定损专业知识规避审核,每次碰撞都控制在‘车损严重但无人伤亡’的范围内,既容易通过理赔,又不会引发警方深度调查。" 承办检察官王永骁介绍,这起跨时近三年的连环骗保案,因涉案人员多、车辆权属复杂、作案地点分散,给证据固定带来不小难度。九龙坡区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案情通报后,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提取车辆定损单、理赔流水、银行转账凭证,对比事故现场照片与车辆维修记录,精准锁定了该团伙 " 自导自演 " 的关键证据。与此同时,检察官持续向三名被告人及其家属释法说理,促使其家属主动退赃 7 万余元。
2025 年 3 月 16 日,该案正式移送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团伙在 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8 月间,共计制造交通事故 7 起,骗得保险赔偿金共计 36.1 万余元。其中,林强、周伟两人参与全部 7 次作案,后期加入的赵明参与 5 次。
综合全案证据材料,王永骁认为,林强、周伟、赵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投保人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
2025 年 9 月 15 日,九龙坡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对林强、周伟、赵明提起公诉。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翔实的定损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及各被告人的供述。面对确凿证据,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2025 年 12 月 5 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被告人林强、周伟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赵明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责令三名被告人继续退赔被害保险公司的相应经济损失。
不止于此,为从源头防范化解保险诈骗风险,强化行业协同治理,今年 4 月 28 日,九龙坡区检察院联合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防范保险诈骗犯罪座谈会,聚焦车险领域骗保新手法、监管漏洞及治理对策开展深度研讨。
"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共济,不是少数人的‘提款机’。" 王永骁提醒,此类汽修厂主导的保险诈骗案,往往利用行业专业知识隐蔽作案,但只要存在故意制造事故、虚构损失等行为,必然会留下痕迹。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保险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建议保险公司加强对偏僻路段出险、高频次理赔、同一汽修厂集中定损等异常案件的智能化筛查,共同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 责任编辑:杨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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