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龙大 ( SZ002726 ) $ 牧原参与的话应该是财务投资人,不可能成产业投资人的,
牧原做龙大美食重整财务投资人:核心好处(核心目的确实是稳固长期合作,但不止这一点)
一、最核心:锁死、加固现有合资与生猪供货合作(你说的维持合作是第一目标)
1. 保住河南龙大龙牧合资公司稳定运营
双方合资屠宰厂每年消化牧原近 18 亿生猪销售额,是牧原河南出栏最核心的消纳渠道,年屠宰百万头级别。
龙大如果重整失败、退市、主业崩盘,合资公司龙大 60% 控股主体出问题,会直接中断牧原稳定外销渠道,活猪跨省调运成本、防疫风险大幅上升。
牧原入股成为股东,能参与重整方案投票,约束新实控人(国资)不能单方面切割、关停合资屠宰项目,锁定十年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合作。
2. 稳定山东、全国供货渠道,锁定下游出口
龙大拥有全国商超、餐饮、预制菜渠道,每年稳定采购牧原生猪;若龙大重整后换实控人,新大股东完全可以切换生猪供应商(比如本地养殖企业)。
牧原作为股东有话语权,优先供货条款、长期采购协议更容易落地,平滑猪周期出栏压力。
3. 化解双方重整期间信任危机
龙大债务暴雷后,银行收紧授信,存在拖欠生猪货款风险。牧原参与重整出资,等于给龙大信用背书,双方交易定价、账期、担保条款谈判更有利,减少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二、财务层面优势(只做财务投资人,不拿控制权,风险极低)
1. 不用全盘承接龙大 40 亿债务包袱
产业投资人要主导纾困、兜底职工、承担经营亏损;财务投资人仅小额现金认购股份,不并表、不承担上市公司债务连带责任。龙大持续亏损只会按权益法小幅计提投资损失,不会拖累牧原合并报表利润。
2. 重整低价拿筹码,获得估值修复收益
司法重整股份发行价大幅低于二级市场均价,成本折价明显。龙大债务化解后每年节省 1.5-2 亿财务费用,减亏扭亏后股价修复,牧原可长期持有或几年后减持兑现投资收益,获得财务增值。
3. 资金投入压力小、进退灵活
财务投资人出资门槛远低于产业实控方;未来如果合作不及预期,没有锁死经营义务,满足锁定期后可逐步减持退出,不存在强制整合、持续输血的压力。
三、产业卡位战略好处(低成本补齐短板,避开同业竞争监管障碍)
1. 低成本共享龙大成熟食品加工、预制菜、终端品牌资源
牧原自有屠宰侧重生鲜白条,熟食、预制菜、全国终端渠道是短板;不用重金自建,仅通过股东身份深度绑定龙大食品研发、连锁餐饮客户资源,做联合产品开发,自有品牌溢价提升。
2. 规避反垄断、地方政府抵触(相比直接入主控股权)
如果牧原当产业实控人控股龙大,山东地方、监管会担忧屠宰行业垄断;仅作为财务参股方、不参与经营管理,国资做主导实控人,地方政府、法院、反垄断部门无异议,审批阻力几乎为零。
3. 提前布局山东屠宰市场,弥补自有产能缺口
牧原山东仅有曹县屠宰厂,胶东、鲁东无自有产能;龙大在山东本地多家成熟屠宰厂,股东身份可优先洽谈新增定点屠宰、共建分厂,不用单独拿地建厂,缩短扩张周期。
四、治理话语权保障(小股东也能保护自身利益)
1. 财务投资人可依法派驻董事,参与重大经营、采购、投资事项表决;
2. 对损害牧原合作利益的议案(比如终止合资、更换生猪供应商)拥有一票否决空间;
3. 提前掌握龙大经营、债务、产能内部信息,预判行业供需,调整自身出栏规划。
总结
1. 首要目的:稳固龙大龙牧合资屠宰业务、锁定每年十几亿生猪长期供货,避免下游渠道丢失;
2. 次要收益:低价股权投资获取股价增值,低成本共享熟食、终端渠道资源;
3. 关键优势:不控股、不背债、无反垄断阻力,风险远低于直接入主龙大美食上市公司;
4. 对比完全不参与重整:若牧原不投,新国资实控人可能重新规划上游采购,多年稳定合作存在断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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