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24 日讯,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发行人,未能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公司债券 2025 年年度报告且截至目前仍未披露。金定胜作为福晟集团董事长,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福晟集团 / 金定胜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福建证监局对福晟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金定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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