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 16 日,山东证监局对 " 牛散 " 方某军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8158.76 万元并处罚款 9358.76 万元,合计罚没超 1.75 亿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该案已于近期正式执行落地。
一、处罚决定的事实与依据
1. 违法事实认定
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期间,方某军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封涨停等方式操纵多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经查证,其单次违法所得超过 100 万元的操纵行为共 6 次,违法所得合计 81,587,643.44 元;另有 12 次操纵行为单次无违法所得。
2. 处罚结果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山东证监局作出两项决定:- 对 6 次有违法所得的操纵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8158.76 万元,并处等额罚款 8158.76 万元;- 对 12 次无违法所得的操纵行为:处以 1200 万元罚款。
两项合计没收违法所得 8158.76 万元,罚款 9358.76 万元,罚没总额 1.75 亿余元。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二、监管信号的延续与市场治理
1. 年内多起亿元罚单
2026 年以来,证监会已对多起操纵市场案件开出大额罚单。此前 7 月,证监会对赵杨、全寿山等四人操纵市场案罚没约 6.27 亿元;1 月对余韩操纵 " 博士眼镜 " 案罚没约 10.22 亿元,并对余韩采取 3 年证券市场禁入及禁止交易措施。方某军案是年内第三张亿元级别罚单。
2. 监管执法力度升级
7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党的建设暨监管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从严监管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方某军案中 " 没一罚一 " 的顶格处罚模式,体现了对操纵市场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三、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提示
1. 操纵市场手法识别
方某军的操作手法主要是利用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交易拉抬股价、尾盘封涨停、次日高开出货。这类手法通常伴随多账户对倒,普通投资者难以察觉,但可通过以下特征识别:- 股价短期内异常放量上涨,脱离基本面;- 收盘前几分钟突然大单封死涨停;- 次日高开后迅速放量下跌。
2. 投资行为建议
避免追高已大幅上涨、远离基本面的个股;
关注交易所异常交易警示公告;
树立长期投资理念,不盲目跟风 " 涨停板 "。
四、公共讨论与舆论焦点
1. 罚没资金用途
部分网友关注罚没资金是否用于赔偿受损投资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罚没款上缴国库,投资者因操纵市场遭受的损失可另行通过民事诉讼索赔。近年来证监会推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完善,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了更便捷的渠道。
2. 市场规则完善方向
方某军案中 "12 次操纵无违法所得仍被重罚 " 的细节,反映出监管对操纵行为本身而非结果进行处罚的严格立场。这有助于警示市场主体,任何破坏交易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无论是否获利。
3. 个人信息保护与执法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当事人姓名作 " 方某军 " 处理,引发部分公众对执法透明度的讨论。根据相关法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对自然人姓名进行部分隐去,属于个人信息保护范畴,不改变处罚决定的法定效力与执行确定性。
五、后续进展与执行情况
1. 罚没款缴纳
根据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应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没款汇交国库,并须将付款凭证复印件送山东证监局备案。截至 2026 年 7 月 26 日,未收到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消息,处罚已进入执行阶段。
2. 证券市场禁入可能性
根据《证券法》规定,操纵市场情节严重的,可对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方某军案是否追加禁入措施,有待监管部门后续公告确认。此前余韩案已同时适用了市场禁入和禁止交易措施,显示监管在行政处罚之外可叠加资格罚。
本文由 AI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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