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12小时前
1.5亿索赔!锂电电芯质量维权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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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线新能源 NELinked)

近日,科恒股份发布公告,披露旗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之间标的超 1.5 亿元的锂电池设备质量纠纷大案最新进展。该案历经数年管辖权拉锯、一审全程对抗,在原告长虹杰创一审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已依法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定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开庭审理,这场横跨数年的锂电行业质量维权纠纷再度迎来关键节点。

据公开工商及产业信息显示,本案原告长虹杰创是长虹集团布局新能源赛道的核心企业,主营高倍率圆柱锂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深耕锂电电芯制造领域;被告浩能科技为科恒股份全资控股子公司,是国内锂电池生产核心设备涂布机的主流供应商,双方均为锂电产业链上下游极具代表性的企业,本案纠纷也备受行业关注。

回溯案件源头,双方合作始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彼时,长虹杰创与浩能科技正式签订《国内物资采购合同》,根据合作约定,长虹杰创向浩能科技采购 2 台正极涂布机、4 台负极涂布机,全套设备交易总价款达 5731 万元,设备主要用于长虹杰创圆柱锂电池生产线核心涂布工序。

然而合作隐患在设备投用后逐步暴露。2022 年四季度开始,长虹杰创陆续收到下游客户的产品质量投诉,其出厂的锂电池产品出现多项质量异常。为排查问题根源,长虹杰创在 2023 年开展多轮自我排查、设备核验与产品复盘,通过系统性验证分析,最终锁定问题症结疑似为生产设备缺陷。企业判定,浩能科技供应的涂布机存在过滤失效问题,导致电池涂布生产过程中混入磁性杂质,进而引发电芯产品质量故障。为夯实维权依据,长虹杰创聘请第三方外部专业机构开展技术检测,该机构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出具正式技术鉴证报告,佐证设备存在质量隐患。

依据双方采购合同明确约定:" 性能检查中某部分装置有缺陷或达不到产品性能检查标准时,双方查明原因,如属卖方原因,卖方应及时调整或无偿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部分,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基于该条款及第三方鉴证结果,长虹杰创认为浩能科技设备质量缺陷,直接导致其产品出现质量隐患,不仅产生下游客户索赔损失,还造成大量库存产品跌价,经济损失惨重。

2023 年 12 月 11 日,长虹杰创正式向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启维权进程。彼时其诉讼请求为,要求浩能科技支付合同违约金 573.1 万元,赔偿各类经济损失 1.6389 亿元,同时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维权相关费用。

案件立案后,首要争议焦点聚焦于管辖权归属。浩能科技随即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双方融资租赁配套合同约定纠纷由重庆地区法院管辖,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无审理权限。2024 年 2 月 5 日,绵阳中院组织双方开展管辖异议听证,经审理后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长虹杰创不服该管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管辖权争议层层递进,直至 2025 年 6 月 14 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终审民事裁定书,撤销四川两级法院此前的管辖裁定,最终确定由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本案,彻底终结长达一年多的管辖权拉锯。2025 年 10 月 10 日,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在案件一审审理期间,长虹杰创根据案件取证进展及实际损失核算情况,调整诉讼请求,优化索赔金额明细。其将核心经济损失索赔金额下调至 1.4698 亿元,同时新增公证费、司法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审计费等多项合理维权费用索赔主张。叠加原有 573.1 万元合同违约金诉求,长虹杰创最终合计索赔总额达 1.543 亿元。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抗辩观点完全对立,核心争议尖锐。长虹杰创坚持认为,案涉涂布机存在先天设计与制造质量缺陷,设备过滤失效问题持续存在,浩能科技在发现设备异常后怠于履行维修、更换、调试的合同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且设备杂质问题与自身电芯产品质量故障存在直接、唯一的因果关系。为此,长虹杰创多次向法院申请,对案涉设备质量、故障因果关联、实际损失金额三大核心事项开展司法鉴定。

针对原告诉求,浩能科技全程予以否认并提交完整抗辩证据。其辩称,案涉涂布机交付时已完成全套验收流程,各项指标均符合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企业已完整、合规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同时,浩能科技提出核心抗辩理由,锂电池电芯质量受原材料品质、生产工艺把控、车间环境、存储运输条件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无法单一归责于涂布设备,长虹杰创主张的产品质量问题及巨额损失,缺乏完整、有效的证据支撑,违约金及各类维权费用诉求均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2026 年 6 月 8 日,本案迎来一审判决结果。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依法驳回长虹杰创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 889908 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长虹杰创自行承担。

一审判决作出后,长虹杰创不服判决结果,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并再次申请对设备质量、因果关系、损失金额等关键事项开展司法鉴定。根据科恒股份 7 月 10 日最新公告,该案二审庭审正式定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开庭。

7 月 15 日,该案(案号:(2026)渝 01 民终 8266 号)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审理,这场锂电亿元级质量维权案迎来二审关键庭审环节,双方围绕一审判决争议焦点展开激烈当庭辩论,庭审全程聚焦设备质量责任归属、因果关系认定及巨额损失举证三大核心争议点。

庭审中,上诉人长虹杰创坚持原有核心上诉主张,当庭重申案涉涂布机存在先天结构性质量缺陷,设备过滤系统失效是既定事实,也是导致电芯混入磁性杂质、产品批量质量故障的直接原因。长虹杰创当庭补充举证,提交了新的设备检测辅助资料、批次产品质量异常溯源记录及损失核算明细,同时再次正式向二审法院提请司法鉴定,申请对案涉涂布机设备性能缺陷、设备故障与电池质量问题的因果关联性、企业实际损失金额进行全面司法鉴定,主张一审法院未充分采信第三方技术鉴证报告、未启动司法鉴定导致事实认定不清,判决结果存在偏差,请求二审撤销原判并全额支持其 1.543 亿元索赔诉求。

被上诉人浩能科技当庭坚持一审抗辩观点并进一步细化答辩理由。其当庭强调,案涉 6 台涂布机交付时严格完成出厂检测、进场验收及试运行流程,各项性能参数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行业锂电设备制造标准,设备交付验收合格即代表产品无先天质量缺陷,自身已全面合规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同时,浩能科技当庭举证说明,锂电池电芯品质是典型的多因素综合结果,原材料纯度、生产温湿度环境、制程工艺管控、仓储防护、后期运维等均会引发产品质量波动,现有证据无法排他性证明电池质量问题由涂布机设备导致。此外,浩能科技主张长虹杰创主张的亿元级损失多为单方核算结果,缺乏权威、有效的司法审计及因果佐证,损失真实性、关联性均无法确认,维权费用、违约金诉求亦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恳请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原判,驳回长虹杰创全部上诉请求。

本次二审庭审重点围绕一审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举证责任分配、司法鉴定必要性四大维度展开法庭调查与辩论。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当庭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意见,对案件核心争议事实、证据链条完整性、行业技术判定标准进行细致核查。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暂未当庭作出判决。

截至目前,本案二审庭审已顺利落幕,最终判决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双方企业而言,本次二审结果将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损益与品牌声誉;而对整个锂电产业链而言,该案二审裁判结论将进一步厘清锂电生产设备供方质量责任边界、锂电制造企业质量风险归因原则、商事纠纷中司法鉴定的适用标准,将成为锂电供应链质量纠纷处理的标杆性案例,持续引发行业与资本市场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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