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贝卡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2 号)。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2022 年至 2024 年 6 月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划转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的行为。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瑞贝卡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到 2025 年 7 月 25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5 年 7 月 26 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 " 证券市场周刊 " 官网 - 证券维权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 ,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河南证监局拟对瑞贝卡给予警告并处以 650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警告及罚款。公司董事会表示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此次事件的影响。
据公开资料显示,瑞贝卡的主营业务为假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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