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药人
昨日,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昊帆生物)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案件处于公诉起诉阶段。
昊帆生物表示,本次杭州福斯特涉嫌的单位犯罪事项发生在公司收购杭州福斯特之前,原管理层决策并实施了相关行为。公诉机关指控杭州福斯特及相关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污染环境,情节严重。
具体而言,2024 年 12 月,杭州福斯特囤积堆放生产作业中产生的高盐废水待处置。时任杭州福斯特总经理的朱宏昆要求时任环保部经理周双宝处理此事。周双宝在明知邓志强无相关废水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仍将废水交由邓志强处置,并从中收取回扣。朱宏昆在明知周双宝联系的对象无相关处置资质,且以不正常低价处置的情况下,仍批准周双宝与邓志强的合作。
2024 年 12 月,周双宝拟定杭州福斯特与邓志强实际控制的金华市邓邓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运治理项目合同,用于违规处置高盐废水,经杭州福斯特相关领导逐级审批后通过,并由周双宝负责具体实施。邓志强雇佣张国和、周红飞违规处置上述废水。违规处置行为自 2024 年 12 月持续至 2025 年 7 月。
龙游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周双宝、朱宏昆、邓志强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情节严重,被告人周红飞、张国和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被告人周双宝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邓志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企业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昊帆生物称,于 2025 年 7 月完成对杭州福斯特 85% 股权的收购,收购前未持有其股权,与原股东及管理层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在收购过程中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目标公司存在上述涉案事项。
公司表示,将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主张相关合同权利,并在必要情况下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