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临说法 9小时前
小红书“马斯克见面会”骗83万判10年半:一样的帖子,为啥有人只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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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刷到一条新闻,小红书旅游帖诈骗冲上了热搜。有网友专门飞到厦门,只为看一眼攻略里那个 " 海底隧道 ",落地满大街问路,得到的答案全是:没这地方。更离谱的是,还有人拿一张 AI 做的假海报,轻轻松松骗走了 83 万,最后把自己骗进了监狱。

事情得从上海宝山法院今年 5 月 13 日宣判的一起案子说起。朱某和张某,两个人沉迷网络赌博,最穷的时候身上只剩 6 块钱。手头紧到这份上,朱某想了个 " 快钱 " 路子:在小红书上发一张自制海报,标题写着 " 马斯克上海青少年见面会 ",声称 2025 年 3 月 22 日马斯克等名人亲临现场,按 VIP 等级收 200 到 2000 美金的报名费。为了让人信,朱某还伪造了跟 " 马斯克团队 " 的聊天记录。

还真有人信了。做商业卫星的孙先生付了十多万想上台演讲,朱某又抛出 " 能和马斯克团队洽谈 " 的诱饵,再骗走七万多。孙先生多了个心眼,把聊天截图发到马斯克公司官方邮箱核实,对方回复很干脆:从来没卖过门票,也没有在上海见面的计划。骗子这才露馅。两人前前后后骗了 83 万多,全部扔进虚拟币和网络赌博,一分不剩。法院一审判下来:朱某诈骗罪,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十万;张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罚金八万。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这种 " 卖假票 " 的行为,为啥是刑事犯罪,而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关键在于刑法第 266 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诈骗罪。注意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这几个字——朱某和张某收钱的时候就没打算还,钱一到手全拿去赌了,这说明他们从心里就没把被害人的钱当回事,这就是典型的非法占有。民事欺诈里,卖家通常还想着做成这笔生意,只是夸大宣传;而他们从头到尾都是骗,连 " 生意 " 都不存在。一句话:骗钱去挥霍,就是诈骗。

第二个问题,83 万怎么就判了十年半?这得看刑法第 266 条的三档刑期。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三年到十年;数额特别巨大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那 83 万算哪一档?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就属于 " 数额特别巨大 "。83 万远远超过这个线,所以朱某直接落在十年以上这个档位里。说白了,骗得越多,档位越高,刑期翻着跟头往上涨。

有人可能要问:同样是小红书上的骗局,为啥新闻里还有人判缓刑?这里就看出量刑的讲究了。上海普陀的唐某某,在小红书发特价机票信息,没有票源就敢收钱,骗了十多万,因为主动坦白、认罪认罚、退光全部赃款,最后判了三年缓三年。江苏靖江的祁某,收客户订酒店的钱就取消订单,骗了八万多,判了三年。再往前,上海还有个案例,骗了三千多块,拘役四个月还缓刑。同样的罪名,判决结果千差万别,差在两点:一是数额,十多万对应 " 数额巨大 ",三年起步;八万多的临界点附近,判三年;三千多块只是 " 数额较大 ",拘役就够。二是态度,退赃、认罪认罚、坦白,都是法定从宽情节,能拉低刑期。

还有人会问,钱被骗走了,还能要回来吗?要看骗子的钱还在不在。刑法第 64 条写得很清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像唐某某那样,钱还没花完,退赃退得干净,法院量刑也会松一档。可像朱某张某这种,83 万全砸进赌局和虚拟币里,追缴就是张空头支票,法院只能靠罚金和刑期让骗子付出代价。所以别指望骗子良心发现,报警要趁早,转账记录、聊天截图都是证据,越早冻结账户,追回的概率越大。

那作为普通人,怎么避开这种坑?记住三条。第一,但凡要掏钱的,先走官方渠道核实——马斯克有没有来上海,官网一查就知道;酒店民宿真不真,平台订单页写得明明白白。第二,别私下转账。骗子最怕的就是走平台,因为平台有交易记录、有退款通道,所以他们千方百计让你加微信、转私账,这一步迈出去,钱就难追了。第三,警惕 " 限量 "" 内部渠道 "" 手慢无 " 这种话术,越是催你赶紧付款的,越要冷静想想:机会真的这么稀缺,还是剧本这么写?

说到底,骗子盯上的不是你的钱本身,而是你 " 图省事、贪便宜 " 的那一下犹豫。那一下犹豫,值不值得用十几万去换,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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