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股东在发布减持公告后,没有按照公告履行减持计划。现又发布终止减持公告。虽然前后两份公告都不违法违规,但是股东的反复变动会严重伤害到市场对公司的信心。既然股东确认终止减持,为什么不同时宣布三年不减持公告,以提振市场信心,挽回股东信誉呢?
董秘回答 ( 新特电气SZ301120 ) :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股东的持股变动计划安排属于其自主决策范畴。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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