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 月 4 日,证监会披露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请余韩自本催告书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与证监会联系开具《缴款通知书》并缴纳 10.2 亿元罚没款,将罚没款直接汇缴至国库。逾期不缴,证监会将依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了解到,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余韩控制使用 " 陈某某 " 等 67 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 " 博士眼镜 ",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操纵期间," 博士眼镜 " 股票价格从 13.72 元每股上涨至 37.81 元每股,涨幅达 175.58%。同期,深证成指下跌 9.36%,偏离 184.94 个百分点,违法所得为 5.1 亿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余韩违法所得 5.1 亿元,并处以 5.1 亿元的罚款。
责编 : 陈玉尧 | 审核 : 李震 | 监审 : 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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