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7 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688,755 元。对程某(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罚款 32,900 元;对李某杰(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罚款 10,000 元;对范某雨(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罚款 60,000 元。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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