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3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甘肃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公司因存在车险业务虚列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12 万元。同时,刘睿因存在车险业务虚列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1 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甘金监行处〔2026〕285 号、286 号、287 号、288 号 | 存在流动资金需求测算不审慎等违法行为 |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罚款人民币 110 万元。 对周侠年、张海波、王鹏警告并罚款共计人民币 15 万元。 | 甘肃金融监管局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甘金监行处〔2026〕289 号、290 号、291 号、292 号 | 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行为 |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 95 万元。 对景红卫、庄稼臻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共计 10 万元,对聂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 | |
3 |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甘金监行处〔2026〕293 号、295 号、297 号 | 存在车险业务虚列费用,未按规定对个人代理人进行执业登记的违法行为 | 对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12.5 万元。 对张鑫、牛大维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共计 1.5 万元。 | |
4 |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甘金监行处〔2026〕294 号、296 号 | 存在车险业务虚列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 | 对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 12 万元。 对刘睿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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