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17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泉为)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ST 泉为存在以下情形: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吴某盾时任天际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周某时任天际股份副总经理,支某清时任新特化工董事长,杨某轩时任天际股份财务总监,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60 万元罚款;对褚某凡给予警告,并处以 1550 万元罚款;对雷某跃给予警告,并处以 280 万元罚款;对张某峰给予警告,并处以 160 万元罚款;对李某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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