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1 日,湖北证监局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长江证券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办券商业务中存在多处履职不到位问题。长江证券作为颂大教育的主办券商,未能对颂大教育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开展充分核查,导致长江证券 2018 年 2 月出具的《关于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与此同时,在后续持续督导工作阶段,长江证券对颂大教育涉及募集资金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核查缺位,也未按照监管规定披露颂大教育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针对上述长江证券出现的执业违规情形,湖北证监局依法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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