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21 日讯,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华映科技关联交易金额占比未低于 30%,则需确保华映科技液晶模组业务公司模拟合并计算的每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不足部分由华映百慕大以现金补足。大同公司、中华映管就华映百慕大需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华映科技 2018 年经营情况触及业绩补偿情形,法院判决华映百慕大应支付业绩补偿款 30.29 亿元,大同公司、中华映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决定书出具日,相关方未履行上述业绩补偿承诺,仅收到部分司法执行款 1.42 亿元。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福建证监局对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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