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24 日讯,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深圳市瑞业数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深圳市瑞业数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个人从事资金募集活动等。卢强自 2015 年 7 月起负责公司经营决策,领导、实施了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个人从事资金募集活动等违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瑞业数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卢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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