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商业评论 9小时前
科达制造75亿元并购折戟,“并购六条”后首例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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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赵云帆 编辑 / 郑世凤 朱益民

" 并购六条 " 之后首个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否决案例,落到了建筑陶瓷企业科达制造(600499.SH)身上。

8 月 4 日,科达制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审核委 2026 年第 14 次会议表决结果:该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广东特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特福国际 ")51.55% 股权,交易作价 74.75 亿元的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审核委定性为 " 不符合重组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未充分说明并披露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合理性,以及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 "。

8 月 10 日上交所正式下发终止审核决定后,科达制造于 8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正式终止此次重组事项。

" 公司及全体项目组同仁都感到比较惋惜,但充分理解和尊重并购重组委的决定。" 科达制造董事会在 8 月 21 日的终止事项沟通会上表示," 非常抱歉本次重组项目以终止收尾,近期公司内部也在深刻反思、复盘总结,但重组的终止不会影响特福国际的发展,公司和森大集团都会继续支持特福国际的发展。"

以过往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实务观之," 上会遭否 " 是 A 股全面注册制施行以来极为罕见的情况。Wind 数据显示,A 股上一个上会被否案例还要追溯至 2024 年 1 月宁夏建材(600449.SH)换股吸并中建信息事项。" 巧合 " 的是,时隔两年半的又一次 " 上会遭否 ",竟再次瞄准了一家建材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特福国际为科达制造 " 原生 " 并表子公司,其实际为 2023 年由科达制造与森大集团在境内合资成立的海外资产控股平台,目标是协同管理双方早前在非洲地区的陶瓷、玻璃等建材合作项目。

双方开启合作时间则要更早。2015 年,森大集团与科达制造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合资公司并在非洲当地建厂;2017 年科达制造取得非洲本地合资公司控制权。2023 年,双方于境内增设海外业务控股主体特福国际。2024 年开始,海外公司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按官方描述,其逐渐形成较为成熟的区域市场布局,建立了完善的销售渠道、供应链体系和当地经营管理团队,积累了成熟的生产与运营经验,形成了区域品牌影响力等综合竞争优势。

2024 年至 2025 年,标的特福国际实现营收净利双双跳升。2024 年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38 亿元、净利润 5.74 亿元;2025 年营业收入跃升至 81.85 亿元,同比增长 72.75%,净利润达 14.96 亿元,同比增长 160.45%,扣非净利润 14.79 亿元,同比增长 158.83%。

以整个资本运作的脉络和产业发展的走向来评估,科达制造与森大集团的合作可谓相得益彰。

科达制造以其建材业务技术为基础,依托森大集团在非洲各国的渠道优势,率先形成了中国企业在非洲城镇化进程中布局建材产业的样本。而从财务报表和产业规律上来看,特福国际随着其陶瓷、玻璃产能逐步落地,依托中国企业成熟的商业经验和产品性能,毛利率、营业收入和利润快速攀升似乎也合乎情理。

然而,正当大家想当然地觉得,这样的合作会孵化出令人满意的结果时,上交所却对该笔交易投出了意外的反对票。

从本次终止审核的决定来看,收购标的营业收入增长的合理性,是上交所认定科达制造难以 " 自圆其说 " 的核心所在。由于作为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主要采用收益法,因此监管对其交易作价公允性的质疑,本质上仍体现为对营收增长合理性的追问。

既然问题聚焦于收入增长合理性,那么科达制造难以 " 自圆其说 " 的要点有哪些?虽然审核信息并未完全点明,但记者翻阅其重组审核回复函,不难发现如下问题。

在对收益法评估的追问中,上交所特别要求科达制造说明评估结论合理性,其中多次要求列示 " 可比公司 " 同类指标的情况。但科达制造在回复函中多次以类似 " 经营地在非洲,缺少相关案例 " 的表述回应,给出的案例参考价值也较低。

比如,在市净率比较中,特福国际按 2025 年末评估值计算的市净率为 3.20 倍;回复函选取蒙娜丽莎、箭牌家居、东鹏控股三家 A 股同行业公司作对比,但这三家公司市净率平均值仅为 1.53 倍。

在同类交易案例对比中,回复函列举了包括中材国际、天山股份、金隅冀东、四川路桥、宁波建工等在内的合计 12 个同业收购案例,但相关案例标的市净率均在 2 倍以下,均值仅为 1.77 倍。

来源:科达制造重组审核问询函回复

对于与可比公司巨大的收购对价差距,科达制造的解释仍然基于大量经营情况描述,如 " 尚未有上市公司收购与标的公司经营区位及业务模式一致的可比交易案例 "、境内与非洲市场在城镇化程度上存在显著差异等,这些解释缺少明确的、量化的、可供投资者参考的指标。

此外,在回应交易所关于评估对价增值率差异的问题时,科达制造也未能有效证明其合理性。

根据审核材料和问询内容,交易所的核心关切在于标的前后两轮评估增值率存在巨大差异的原因: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特福国际 100% 股份对应前轮评估价值为 48.87 亿元,评估增值率为 131.27%;但在本轮收购中,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已达到 145.3 亿元,评估增值率为 219.51%。前后两轮评估最终价值增值了 197%。

然而记者翻阅其预测业绩,却并未发现评估价值增值高达两倍的合理依据。

根据回复函给出的营收利润预测,前次评估对 2026-2028 年营业收入预估为 79.58 亿元、89.41 亿元和 95.61 亿元,对应后次评估中同期营业收入 87.63 亿元、95.98 亿元和 105.76 亿元,两次评估在同期预估上仅分别增长 10.11%、7.34% 和 10.61%。在利润方面,前次评估对 2026-2028 年的税后利润预估分别为 11.69 亿元、12.69 亿元和 12.78 亿元;后次评估对净利润的预估则为 15.25 亿元、15.98 亿元和 17.91 亿元,两次评估前后上浮比例依然仅为 30.45%、25.92% 和 40.14%。

而依据年度业绩预测给出的永续业绩预测,评估公司在两轮评估中,分别将永续营收从 67.41 亿元提升至 125.39 亿元,永续利润由 12.78 亿元提升至 22.31 亿元,提升比例分别达到 86% 和 74.5%。

即便考虑业绩实际兑现和时间价值折现,不论是 10% 的预估收入增幅,还是约 25%~40% 的利润增幅,其均难以支撑高达 197% 的标的资产评估增值和约 88 个百分点的评估增值率提升。

对于前后差异巨大的评估结果,科达制造在回复函中称:" 评估增值主要来源于标的公司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形成但未在账面净资产中完整体现的综合经营能力,包括属地化产能布局、销售渠道网络、品牌影响力、供应链组织能力及区域市场先发优势等。上述因素通常难以在账面净资产中充分体现,但会在未来收入、利润及现金流中逐步反映。" 但该解释仍欠缺实据和可参照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8 月 24 日晚间,科达制造披露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其境外资产 " 海外建材 " 板块 202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49.29 亿元,净利润 11.12 亿元。考虑到科达制造大部分海外资产为其持有的特福国际股权,以上数据似乎显示特福国际的业务仍然在高速增长。

然而,在全面注册制落地之后,交易所的审核关注点往往系于信披,系于业绩能见度和可参照性,而非基于企业本身业绩增长幅度。这也成了亮眼业绩无法说服审核委员的原因。

" 一揽子交易 " 质疑或未有效消除

除此之外,根据上交所官方网站审核结果,重组审核委主要问询了关于森大集团向特福国际转移销售渠道资源的商业合理性、是否构成 " 一揽子交易 " 等问题。

而是否涉及 " 一揽子交易 ",与基于收益法的标的整体交易对价是否合理,实则息息相关。

回复函显示,2024 年 11 月,森大集团以 2 亿元向特福国际转让 182 项建材商标,森大集团将其在非洲建立的销售渠道网络逐步移交给特福国际。随后,特福国际于 2025 年实现营收 81.85 亿元,同比增长 72.75%;净利润 14.96 亿元,同比增长 160.45%。

此后,科达制造推动特福国际多数股份并入上市公司,整体作价 145 亿元,整体价值和评估增值率均较前轮评估明显提升。森大集团则将通过接收科达制造发行的股份和获得一部分现金对价的方式,退出对特福国际的投资,并停止资源投入。

因而,交易所重组委的质疑便在于:森大集团是否可能通过低价转让渠道的方式降低特福国际的 IP 成本,或通过剔除渠道成本帮助公司提高毛利率水平,继而以增厚特福国际 2025 年年度利润的方式做高收益法下的整体交易对价?

事实上,根据问询函所示,自上述 2 亿元商标及渠道转让完成后,特福国际与森大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开始大量减少,关联销售占特福国际收入的比例已从 2024 年的 15.93% 降至 2025 年的 7.02%。但直接关联交易金额的下滑似乎从反面佐证了特福国际业绩增长的独立性存疑。

根据问询函,森大集团转售的 Twyford 等品牌,为森大在非洲耕耘十余年沉淀下来的核心资产,这些品牌帮助森大集团在与特福国际的合作中获得较大体量的经销利润。因此,2 亿元对价的合理性也成为了问询中被重点质疑的焦点之一。

当交易对手同时扮演了资源提供方、业绩贡献方、股权出售方以及交易完成后的重要股东等多重角色时,每一项单独的交易安排都需要用独立第三方的标准重新审视。

上海知名券商保荐人在接受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的定义,判断多次交易是否构成 " 一揽子安排 ",核心要看交易是否同时或在彼此影响下订立、是否在时间上衔接较为紧密、是否导致对价有失公允等。

他向记者指出,全面注册制落地以来,交易所项目审核更关注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一揽子交易可能导致重大资产重组定价无法真实反映内在价值,进而使重组定价结果失真,因此才会成为多项并购审核的重点。

这正是重组委现场问询的深层关切所在。需要强调的是,重组委在否决结果中,并未就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作定性结论,而是仅作为质疑依据之一予以抛出。然而二者之间的因果链条仍然清晰:" 一揽子安排 " 的疑点并未在问询中被排除,这或许也从根本上动摇了 " 作价公允性 " 的论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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