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点网讯:9 月 2 日,ST 英飞拓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两家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
预重整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工作,庭外重组期间已申报的债权无需重复申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观点网讯:9 月 2 日,ST 英飞拓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两家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
预重整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工作,庭外重组期间已申报的债权无需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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