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割 12 万粉丝!这个 " 股神 " 的操作,比你想的还要赤裸
先说结论:一个人,7 个月,32 只股票,6.31 亿交易金额,4162 万非法获利,8300 万罚单,3 年市场禁入。数据清清楚楚,但数字背后的操作手法,比新闻标题更值得琢磨。
金永荣,1988 年生,浙江临海人,雪球账号 " 金浤 ",案发时粉丝 10.7 万,单篇荐股文章最高阅读量 808 万次。2024 年 9 月到 2025 年 4 月,他反复做一件事:选一只股票,提前用自己和亲属的账户买入,然后公开发文推荐,粉丝跟风涌入把股价推上去,他在当天或次日把筹码倒给跟进来的人。

有些股票,他发帖后十几分钟就清仓了。
他的收割路径,拆开来看
金永荣不是那种躲在暗处发 " 小作文 " 的人。他是明牌选手——淘股吧实盘比赛冠军、直播分享选股逻辑、多平台矩阵运营,把自己包装成 " 实战派 "。这种 " 实名实盘 " 的人设,恰恰是最高效的信任杠杆。粉丝看到的是一个 " 自己也真金白银在干 " 的人,而不是一个只动嘴的分析师。
但他的操作逻辑非常冷酷。账户组包括本人平安证券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东莞证券普通账户,以及他大妈和二姐的平安证券账户。选股偏好小市值、流通盘小的标的,这类股票用不太大的资金就能撬动价格,跟风盘一进来,涨幅很快显现。
他在帖文里展示交易感受、仓位记录,暗示自己 " 已加仓 "" 没卖 "。帖文末尾标注 " 不推荐买卖 "" 不作为买入依据 ",但监管的回应很干脆:形式上的免责声明,不影响行为性质的认定。
" 做 T" 这个借口,为什么没站住
金永荣的申辩策略集中在七点意见上,核心是三个问题:我有没有影响力?发帖算不算荐股?我买卖都有,怎么算反向交易?
最有意思的是第三个。他主张自己不是 " 只卖不买 ",而是 " 做 T" ——先买后卖、反复操作。这个辩解在散户语境里听起来很合理,很多人自己也在做 T。但监管的逻辑是:证券法规定的 " 反向交易 ",关键在于交易方向与荐股方向相反,而不是 " 只有卖出没有买入 "。他所谓的 " 做 T",实质是针对同一只股票反复循环 " 买入—荐股—卖出 ",买入和卖出的时机都与发帖时间紧密绑定。
说白了,做 T 是手段,发帖才是扳机。
为什么市场影响力这件事不需要讨论
金永荣还试图否认自己有 " 影响证券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浙江证监局的回应很直接:雪球是国内头部投资交流平台," 金浤 " 账号在 2024 年 9 月初粉丝数就已形成影响力,单篇最高阅读量 808 万次。沪深交易所的测算进一步佐证,他的荐股文章对相关股票的价格和成交量确有较大影响。
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影响力不是一个 " 有没有 " 的定性判断,而是一个可以被数据量化的东西。粉丝数、阅读量、交易所的价量测算,三者叠加,构成了一个很难反驳的证据链。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信号
金永荣的违法所得是 4162.39 万元,罚款也是 4162.39 万元," 没一罚一 ",合计 8324.78 万元。浙江证监局在处罚决定中特意说明,已经充分考量了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等情节,系在法定幅度内处以最低罚款金额。
这句话值得细读。法定罚款幅度上限可以到违法所得的 5 倍,最终按 1 倍执行,说明 " 主动配合 " 确实在量罚中起了作用。但反过来想:如果他没有配合,罚单可能是另一个量级。这传递的信息是——在操纵市场案件中,事后态度会影响成本,但不会改变定性。
这件事真正值得想的问题
市面上解读这个案子的文章,大多落在 " 大 V 割韭菜 " 的道德叙事上。但金永荣案最值得关注的地方,不是一个人有多坏,而是一套流量变现的闭环是如何被搭建和运行的。
他的影响力不是凭空来的。实盘比赛冠军的头衔、直播里的选股逻辑分享、多平台的账号矩阵,每一步都在积累 " 可被信任 " 的资本。当这种信任积累到一定程度,它本身就变成了一种可以定价的资产——只不过他选择用最粗暴的方式变现:让粉丝接盘。
从监管角度看,这个案子也确立了几条边界:免责声明不能免责," 做 T" 不能掩盖操纵意图,粉丝量和阅读量可以作为认定市场影响力的依据。2026 年第一季度,证监会的执法重点明确指向了自媒体大 V 的 " 抢帽子操纵 "。金永荣案是这条线上的第一个标志性案例,大概率不会是最后一个。

媒体视点 | 雪球 " 大 V" 操纵市场,被罚没超 8300 万元,3 年禁入市场!
凭借平台荐股积累超 10 万粉丝 , 单篇文章最高阅读量破 800 万 , 雪球 " 大 V" 金永荣却利用自身影响力实施反向交易。
1 月 19 日 , 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 认定金永荣构成 " 抢帽子操纵 " 证券市场行为 , 对其罚没合计超 8300 万元 , 并采取 3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作为雪球 " 金浤 " 账号运营者 , 金永荣并非仅在单一平台发力。其不仅长期以该账号发布荐股文章 , 同时布局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多平台账号联动宣传 , 还通过参与实盘比赛、直播分享选股逻辑等方式 , 持续积累名气与受众。
高流量的背后 , 却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操纵骗局。
经查 , 在 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期间 , 金永荣瞄准 " 启迪环境 ""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维权)" 等 32 只股票 , 在公开发文推荐的当日或次日 , 通过控制账户组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以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统计 , 其累计交易金额达 6.31 亿元 , 非法获利共计 4162.39 万元 , 部分股票甚至在荐股发帖十几分钟后就被火速清仓。
面对监管调查 , 金永荣及其代理人曾提出七点申辩意见 , 核心聚焦于自身是否具备市场影响力、行为是否构成操纵、发帖是否属于荐股等关键问题 , 并请求减轻或免除处罚。
针对上述申辩 , 浙江证监局逐一作出回应并予以反驳。
在市场影响力认定上 , 浙江证监局指出 , 雪球作为国内头部投资交流平台 ," 金浤 " 账号早在 2024 年 9 月初粉丝量级就已形成影响力 , 单篇荐股文章最高阅读量达 808 万次。沪深交易所测算结果进一步佐证 , 该账号发布的案涉荐股文章 , 对相关股票的价格和成交量均有较大影响。
对于发帖行为性质 , 浙江证监局明确 , 金永荣存在反复发帖、转发荐股内容以强化推荐逻辑的行为 , 部分帖文还通过展示交易感受、仓位记录等方式 , 向外界传递自身已加仓买入或未卖出股票的信号 , 足以对投资者产生引导跟随交易影响。
浙江证监局强调 , 即便帖文中标注 " 不推荐买卖 "" 不作为买入依据 " 等免责声明 , 也仅为形式上的规避手段 , 不影响行为性质认定。
在交易行为特征方面 , 浙江证监局强调 , 证券法规定的反向证券交易强调交易方向与荐股方向相反 , 而非 " 仅有卖出、没有买入 "。本案中 , 金永荣的发帖时间与反向卖出操作高度关联 , 其所谓的 " 做 T" 交易 , 实质是针对同一股票反复循环 " 买入 - 荐股 - 卖出 " 的操纵模式 , 其买入、卖出时机与荐股发帖时间紧密关联。
综合全案事实 , 浙江证监局作出最终认定 : 金永荣公开荐股后实施反向交易 , 操纵市场主观故意明显 , 完全符合 " 抢帽子操纵 " 行为特征 ; 本案量罚已充分考量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等情节 , 系在法定幅度内处以最低罚款金额 , 量罚合法恰当。
根据处罚决定 , 金永荣被没收违法所得 4162.39 万元 , 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 , 罚没总额合计 8324.78 万元。与此同时 , 金永荣被采取 3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禁入期间内 , 不得直接或化名、借他人名义 , 交易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挂牌的任何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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