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 - 鹰眼工作室
银座股份 9 月 19 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泉城购物广场店租赁事项的补充协议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事项。
据了解,银座股份旗下泉城购物广场店所使用的经营场所为济南市泉城广场地下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 31696.97 平方米,公司最早自 2004 年起就从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处承租该物业,最初租赁期限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济南城投将该物业的出租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济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19 年底原租赁协议到期后,三方续签了 15 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止,原合同项下租金总额合计 39005.41 万元。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是三方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与实际经营情况协商一致的调整安排,核心涉及租金支付节奏优化与阶段性租金减免,核心条款相关关键信息如下:
事项类别 具体约定内容 预付租金安排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支付 1 亿元租金,对应覆盖租期为 2027 年 9 月 1 日至 2031 年 6 月 11 日,2031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付款周期内的应付租金优先从该笔预付租金中抵扣,剩余未抵扣部分公司于 2031 年 4 月 1 日前支付 免租期安排 2026 年 10 月 1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合计 11 个月为租赁免租期,期间不收取租金,合计减免租金 2377.19 万元 特殊终止情形约定 若因公司原因导致原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公司需按原合同租金标准按比例补缴免租期租金;若因非公司原因导致原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公司无需补缴免租期租金,济南城投需将已预付但未对应使用期间的租金全额无息退还 其他约定 补充协议未涉及的条款仍按原租赁合同执行,与原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公告显示,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是公司结合当前经营实际作出的合理安排,能够保障原有长期租赁关系的持续稳定,兼顾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从财务核算角度,本次取得的租金减免将作为租赁激励调整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在剩余租赁期内分摊核算,租金付款时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各期利润造成重大波动。
同时银座股份也提示,由于本次租赁剩余期限较长,后续经营仍受市场环境、经营发展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协议双方无法正常履约的潜在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租赁合同履行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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