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日前,湖南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泰证券湖南分公司前负责人杨文明因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 50 万元。
涉案期间,杨文明系中泰证券从业人员,2017 年 10 月至 11 月、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1 月以及 2022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 月期间,杨文明接受谭某委托,通过下达交易指令的方式操作张某普通账户,累计交易金额 1.91 亿余元,账面亏损 182.9 万元。
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3 月 6 日期间,杨文明接受谭某委托,通过下达交易指令的方式操作张某信用证券账户,累计交易 23.38 亿余元,实际亏损 9023.3 万余元。前述两个账户累计交易 25.29 亿余元,合计账面亏损 9206.22 万余元。杨文明接受委托期间未产生违法所得。
湖南证监局认为,杨文明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决定对杨文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天眼查信息显示,杨文明在 2020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9 月 5 日期间担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负责人。
记者检索发现,2024 年 2 月,湖南证监局就曾对杨文明出具警示函,因杨文明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担任负责人期间,分公司及其本人存在多项问题。
涉及的问题包括:提供与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利益冲突的投资建议、直接推荐非中泰发行或代销的私募产品、通过为其他机构介绍客户或亲属直接获得提成、向他人提供公司托管产品的未公开信息、微信群管理缺失、手机备案信息不完整、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责编 : 岳炎霖 | 审核 : 李震 | 监审 : 古筝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