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6 月 29 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茉莉奶白相关行为侵害 LV 旗下 7 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赔经济损失 1000 万元、合理维权开支 30 万元。案件尚在上诉期内,茉莉奶白创始人张伯丞已回应将上诉。
消息传出后,舆论迅速发酵。微博话题 "LV 起诉茉莉奶白判赔 1030 万 " 阅读量超过 4 亿,"#LV 你身后空无一人 #" 登上热搜。多地茉莉奶白门店爆单,短视频账号两天涨粉超过 10 万。消费者用一种直接的方式表达立场:法律上你赢了,舆论上你输了。
这场原本属于商标领域的纠纷,很快被公众带入传统纹样、东方审美和文化归属的讨论之中。
一组看起来如此熟悉的传统花卉意象,进入现代商业规则后,最有资格说 " 这像我 " 的,竟然是一个法国奢侈品牌。这种别扭感,才是一朵花点燃公众情绪的原因。
舆论倒向茉莉奶白,并不只是因为它是本土品牌。
第一层情绪来自文化溯源。
判决出来后,社交媒体上出现了大量纹样对比图。网友把 LV 的四叶花卉纹样和唐代宝相花放在一起,也有人在敦煌壁画、苏州园林窗棂、青花瓷、织锦、器物装饰中寻找类似结构。还有人梳理出一条传播路径:东方纹样经丝绸之路传入中亚,再经阿拉伯地区进入欧洲,最终在 19 世纪末的新艺术运动中被重新演绎。
这些讨论未必都能构成严谨的学术考证,但它们解释了公众的直觉:这个花纹的文化气质,似乎与中国传统审美有深刻关联。
公众心里的不适由此产生。LV 当年也曾从东方审美中吸收灵感,如今却通过注册商标的方式,限制一个使用同源纹样气质的本土品牌。在这种叙事中,LV 被质疑的地方已经超出维权本身,而是一种 " 文化借鉴之后的反向防守 "。
第二层情绪来自强弱对比。
LV 背后是 LVMH 集团,年营收数百亿欧元;茉莉奶白是一家平价新茶饮品牌,客单价不到 20 元,主要面向年轻女性消费者。一个奢侈品帝国,把一家茶饮品牌告上法庭并索赔千万,天然容易形成 " 大品牌压小品牌 " 的观感。
舆论中还有一种更尖锐的说法:有人翻出时间线,认为 LV 可能早已注意到茉莉奶白的视觉相似性,却没有在品牌早期及时制止,而是在对方开出大量门店、品牌声量起来之后发起诉讼。
这个判断在法律上很难直接成立。商标权人何时维权,本身属于商业策略选择,并不当然构成抗辩理由。但舆论并不按照法理运行。" 养肥了再杀 " 的叙事一旦成型,公众很容易把这次维权理解为一次收割。
第三层情绪来自跨类争议。
LV 卖皮具箱包,茉莉奶白做茶饮。一个在奢侈品行业,一个在餐饮行业,行业跨度很大。公众很难接受 " 卖包的品牌因为花纹相似,把卖奶茶的品牌告赢一千万 " 这个结果。
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法律逻辑是:当一个商标在市场上具有足够知名度,即使出现在不相关类别上,也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联想,进而稀释品牌识别。但公众并不熟悉这套法理。他们看到的是一个更直接的画面:一个卖包的,把一个卖奶茶的告了,而且赢了。
文化溯源、强弱悬殊、跨类维权三层情绪叠加,舆论明显倒向茉莉奶白,并不意外。
但舆论一旦形成压倒性倾向,另一些事实也容易被遮蔽。
理解这场争议,不能只看社交平台上的情绪。
第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事实是:茉莉奶白曾经申请过相关图形商标,但没有顺利通过。
2023 年至 2024 年间,茉莉奶白曾在餐饮住宿等类别上申请多枚四叶花卉图形商标。相关申请最终处于 " 驳回复审 " 或 " 无效 " 状态,引证商标中包括 LV 在本案中主张的部分商标。
换句话说,商标主管机关并未认可茉莉奶白可以在茶饮类别上注册该图形。
在这一前提下,茉莉奶白仍然大规模使用相关视觉符号,法院据此认定其存在主观过错。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茉莉奶白很难被简单视为 " 无辜 "。
第二个容易被忽略的事实是:茉莉奶白自己也曾在海外使用商标武器。
2026 年上半年,茉莉奶白以商标权利人身份在美国起诉当地加盟商侵权。一个在国内相关图形商标注册上存在风险的品牌,却在海外市场主动主张商标权利,这种反差暴露出的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品牌知识产权管理上的脱节。
它在海外知道用商标保护自己,在国内却低估了商标风险。这不是小错误,而是品牌战略与知识产权管理之间的断裂。
第三个容易被忽略的事实是:LV 的花纹体系,也不能被简单概括为 " 抄了某一个东方纹样 "。
LV 的 Monogram 花纹常被误认为是路易 · 威登本人设计,实际上它出自他的儿子 Georges Vuitton。1896 年,Georges 接手品牌后,将几何花卉图形与 "LV" 字母组合在一起,并将其注册为商标。
他设计这套花纹的直接动机是防伪。当时 LV 旅行箱广受欢迎,仿冒品大量出现。Georges 用这套组合花纹作为品牌识别,印在帆布上,向市场传递一个清晰信号:有这套花纹的,才是 LV。
LV 官网对这段历史的描述也很直白:这一设计受到新艺术运动、日本主义和哥特纹章艺术影响。它从未宣称这套花纹是完全脱离文化影响的 " 纯原创 ",也没有把它包装成某种单一的法国本土产物。
关键在于,LV 承认文化上的借鉴,不代表它在商业上放弃防守。
经过一百二十多年的持续使用和全球传播,这套花纹已经从装饰图案变成了品牌资产。消费者看到类似图形容易联想到 LV,并非因为图案天然属于 LV,而是因为这个品牌花了一百多年,把花纹砌成了一堵墙。
这不是针对某个中国品牌的单点打压,而是 LV 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执行的商标防守策略。中国品牌一旦撞上它的防守网,就必须面对同样严密的商业规则。
舆论情绪可以理解,商业现实不会因为情绪而让位。
如果把上述事实都摆出来,会发现一件事:舆论和商业规则,从头到尾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商标规则关心的是注册、使用、近似、混淆可能。一个图形能不能被保护,重点不在它是否让人联想到传统文化,而在它是否已经成为某个商业主体的稳定识别。
LV 在 1896 年就注册了这套花纹。一百二十多年里,它持续使用、全球传播、严格管理。从箱包到皮具,从广告到门店,从秀场到联名款,这套花纹反复出现。消费者看到类似图形就想到 LV,这是商业上的事实。法律保护的就是这个事实。
公众看到的则是另一个问题:这个花纹看起来明明像传统东方图案,为什么一个西方品牌能用它来告中国品牌?
法律系统处理的是权利边界。文化系统处理的是情感归属。前者要求排他,后者倾向共享。传统纹样来自漫长历史的积累,很难被某一个现代主体完全占有。但商业品牌必须把符号变成清晰资产,才能在市场中被识别、被定价、被保护。
传统文化提供的是开放资源,现代品牌需要的是排他资产。一个符号在文化上越熟悉,在商业上越需要被重新设计和明确归属。否则就容易落入模糊地带。
很多品牌以为 " 东方美学 " 天然安全," 传统纹样 " 天然正当," 中国元素 " 天然属于自己。现实要复杂得多。文化上的熟悉感,不能自动转化为商业上的所有权。一个图形只要进入品牌识别系统,就立刻面临商标、版权、外观设计、竞争边界的检验。
真正刺痛公众的,是这件事背后的落差:
中国人在审美上拥有这些纹样的历史记忆,但不一定拥有它们在现代商业系统中的解释权。我们熟悉它,别人注册了它。我们感到亲近,别人形成了资产。我们把它视为文化背景,别人把它变成了品牌识别。
中国人拥有最多的文化资源,但在商业符号的争夺中,往往是那个后到的玩家。
谁拥有一朵花的解释权?
LV 与茉莉奶白的争议,已经给出了一个残酷答案:在审美世界里,一朵花可以属于所有人;在商业世界里,谁先注册、谁持续使用、谁把它训练成消费者脑海中的条件反射,谁就更接近解释权。
传统文化不会因为 " 属于我们 " 就自动变成品牌资产。它需要被重新设计,持续使用,系统注册,长期传播。它需要从文化资源变成品牌识别,从审美记忆变成商业资产,从共同情感变成可被防守的符号体系。
否则,我们熟悉一朵花,别人定义这朵花;我们拥有文化记忆,别人拥有资产边界。
这才是这场 LOGO 争议留给中国品牌最刺耳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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