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00811)发布公告,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收购四川民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批准了有关潜在收购事项。公司(作为买方)拟与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作为卖方)就潜在收购事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将同意出售,而公司将同意购买目标股权,代价为人民币 3.46 亿元。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于潜在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 100% 股权,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报表将于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内合并入账。
目标公司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藏文、彝文等少数民族文字出版、民族文化出版、民族古籍整理、主题出版和民族学术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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