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梁波医疗律师 8小时前
案例回顾:摔伤就医被误诊为无大碍,告知复查并不能免除漏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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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来源于公开的司法判决书,案号:(2026)某民初 17XX 号。本文目的在于普法宣传与行业安全警示,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内容为:女孩摔伤左臂后第一时间送医急诊,三甲医院拍 X 光片后轻描淡写地诊断为 " 未见异常 "。调看最初的片子发现当时就已脱位,却因首诊医院严重漏诊错失黄金复位期,拖成了开刀截骨矫形,手臂留下长达 20 厘米的触目惊心伤疤。

临床医生在面对急诊外伤患者时,不仅要依据主诉部位开具检查,更应全面结合查体与影像细节进行综合研判,切忌粗疏阅片或机械依赖初步印象。在医疗实务中,部分医生习惯在病历或报告中常规性标注 " 必要时进一步检查 " 或 " 一周后复查 "。

医疗机构若发现诊断存疑或影像显示不清,应明确提示患者进一步行 CT、核磁等检查,或者进行固定观察,而非以概括性的复查建议推卸初诊把关不严的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作为缺乏医学专业知识的普通患者,基于对首诊医疗机构 " 未见明显异常 " 诊断结论的信赖未及时复查,合乎常理;

临床急诊是创伤救治的第一道防线,影像学检查则是明确外伤性质的核心依据。本案中,被告医院作为三甲医疗机构,接诊医师未能从初次拍摄的 X 光片中准确识别出骨折与关节脱位的病理征象,直接出具了 " 未见明显异常 " 的影像结论,暴露出首诊医师在阅片技术、鉴别诊断及临床查体方面的审慎不足。

临床医师在面对外伤患者时,不仅应严格规范摄片范围与体位,还必须保持高度的专业注意义务。影像报告附带的 " 请结合临床 " 属于常规提示,接诊医生不可单纯依赖报告文字,必须结合患者压痛点、功能障碍等查体体征综合研判,严防盲目遵循初步排查结论而导致严重漏诊。

当专业医疗机构向患者出具了 " 未见明显异常 " 的确定性倾向结论后,患者有充分理由信赖该诊断并对伤情的严重程度产生低估。在此前提下,病历中泛化的 " 一周后复查 " 记录,不具备针对特定隐匿病情的实质性告知警示效力。

医疗机构不能将自身诊断失误导致的风险转移给患方,更不能将笼统的复查提示视作免除漏诊技术过失的 " 避风港 "。医疗机构若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核心在于建立健全重大漏诊防错机制、完善多科会诊及随访跟踪体系,而非事后依赖格式化医嘱推卸主体。

2024 年 11 月 12 日 6 点 30 分左右,原告王某甲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摔倒,王某乙带着女儿王某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7 点 28 分到达某甲医院急诊科就诊,经检查后诊断结果为左侧腕关节未见明显异常,医生给出的治疗方案为喷云南白药喷雾剂。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中午,原告王某甲发现胳膊关节处有硬包,按压后十分疼痛。当天下午王某乙带女儿王某甲前往某丙医院骨科就诊,诊断结果为左肱桡关节脱位,且由于耽误时间太久已无法复位,需要手术治疗。2024 年 11 月 29 日,王某乙带女儿王某甲前往同煤医院恒安院区骨科就诊,诊断结果为关节脱位,且由于耽误时间太久已无法复位,需要手术治疗。

诊疗过错原因力介于主要 ~ 完全原因范围。

被告作为三级甲等医院,接诊医生未能从 X 光片中识别出左肱桡关节脱位的影像学征象,导致漏诊,增加了原告的痛苦和治疗成本。被告虽辩称已告知原告一周后复查,但复查医嘱的告知并不能免除或减轻其因漏诊导致延误最佳治疗时机的过错责任。

2026 年 5 月 25 日判决,被告某甲医院担责 100% 赔偿 52831.7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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