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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佳苑项目高坠事故通报!隐患排查缺位,施工、监理双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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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公示时间:2026 年 09 月 30 日

一、事故基本概况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20,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佳苑项目发生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00 万元。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于 2026 年 01 月 09 日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认定本次事件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平台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对外公示调查结果。

二、项目参建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成都中法生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庄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三、责任单位违法认定 1、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80141305J 该企业作为施工主体,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未有效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2、四川庄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962706 监理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第十条第七项相关规定,现场安全巡查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现场安全隐患,承担相应监理责任。

四、涉事责任人员及后续处置

本次事故多名相关人员被认定责任:冉 * 冬、曾 * 钧(施工单位安管人员)、丁 * 学、杨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段 * 阳(总监理工程师)、余 * 和(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贾 *、郭 * 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王 * 成(死者)、周 *(施工单位安管人员)、龙 * 江、牟 * 里(监理工程师)。 成都市住建局将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对责任企业、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并向发证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五、行业深度警示

本次事故属于典型的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也是住建领域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针对模板支撑、临边高处作业等高风险工序,完善防护设施,做好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监理单位不能流于形式巡查,要切实履行现场安全监督职责,对危大工程、高处作业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应当上报主管部门。

建筑行业防高坠专项整治工作不能松懈,临边洞口防护、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现场安全监护,每一项都不能简化,守住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底线。

素材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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