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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中国前董事会主席张亚东受贿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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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廉政公署 10 月 9 日落案起诉的通报,绿城中国原董事会主席张亚东涉嫌受贿 2000 万港元被起诉。

基本案情(今日提讯)

• 被告:张亚东,58 岁,绿城中国(HK03900)时任董事会主席,2025 年 3 月因工作安排辞任执行董事及主席。

• 罪名:一项 " 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 ",违反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 9 ( 1 ) ( a )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 时段:2020 年 1 月— 2023 年 3 月。

• 指控事实:与一名中间人、一名大连房地产开发商股东及张亚东儿子串谋,收受该股东 2000 万港元;该股东自 2019 年起向绿城推销大连项目,张涉嫌通过中间人索贿,促成绿城以约 4.4 亿元人民币取得该项目 / 股权;贿款疑似经中间人分多笔存入张儿子银行账户。

• 程序:10 月 9 日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讯;绿城中国称廉署调查期间公司全面协助。

几个法律点

• 不是 " 内地检察机关按受贿罪起诉 2000 万人民币 "。公开口径是香港廉署、2000 万港元、按香港防贿条例走;内地刑法 " 受贿罪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才属 " 数额特别巨大 ",可处十年以上 / 无期 / 死刑,索贿从重,自首、立功、退赃可从轻。 两套法域不能直接套刑期。

• 香港这档 " 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 " 重点看:是否代理人(公司主席)、是否无正当理由接受利益、是否意图影响交易、串谋证据;款项进儿子账户、经中间人、涉索贿,都会加重情节认定。

• 目前是 " 被起诉 / 落案 ",不等于已定罪;后续还押 / 保释、引渡或出庭、定罪后量刑要看主审法院及具体证据。

对绿城中国的影响

• 张已离任,短期不等于现管理层涉案;但 4.4 亿元大连项目可能被重新做合规、尽调、关联交易和估值复查。

• 港股披露角度,若事件对业务、财务、声誉有重大影响,公司需按上市规则发公告;A 股口径下董监高涉嫌职务犯罪、被留置、受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均属应披露事项。 绿城 6 月已发过廉署搜查公告,后续起诉、判决、项目处置都要跟踪披露。

• 市场影响通常是股价波动、融资信用审视、内控质疑;若最终认定项目获取靠回扣,可能牵涉交易撤销 / 赔偿 / 减值,但具体要看合同效力与香港 / 内地司法协作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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