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0 月 12 日 15:42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周刊价值研究所
本报告基于公司招股书及首轮问询函回复等公开信息,运用 AI 分析模型生成,内容仅供参考。报告前瞻了 IPO 企业第二轮问询的关注方向,旨在帮助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公司价值与成长逻辑,并为发行人合规、有效地进行信息披露提供参考。
2026 年 9 月 18 日,北京华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华卓精科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上交所于 7 月 12 日出具的问询函共列示 16 个问题,覆盖产品与市场竞争、核心技术来源、尚未盈利情况、收入确认、客户重叠与客户关联方入股、采购与供应商、成本与毛利率、应收款项、期间费用、存货等诸多核心议题。

从注册制审核实践来看,首轮问询主打材料补正与事实澄清,第二轮则聚焦关键议题的深度穿透。具体而言,审核端在第二轮通常会沿着三条路径深化:其一,对首轮回复中提出的解释做交叉验证;其二,对首轮以定性方式回应的事项要求补充量化;其三,对中介机构已给出结论的事项追问核查覆盖率。
基于上述审核逻辑,并考虑到公司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第(四)项 " 预计市值不低于 30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 " 这一不设净利润门槛的上市标准,收入的真实性与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了二轮穿透的两条主线。据此,本报告从首轮回复的公开信息出发,梳理出华卓精科进入第二轮审核问询后,有待进一步论证的核心议题。
论证一 收入确认与截止性:
第四季度分布、Demo 机台与退换货处理
首轮问询要求公司区分主要产品按月份列示报告期各期第四季度的收入分布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等问题。经过首轮回复之后,关于收入质量,审核端往往会从 " 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 是否存在跨期调节 "" 或有义务是否入账 " 三个维度做交叉比对。
在季节性层面,报告期各期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 42.86%、67.78% 和 48.35%,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为 32.90%、32.61% 和 29.17%,其中北方华创为 33.93%、31.79% 和 30.62%。问询函已明确要求按月份列示第四季度的收入分布,而回复给出的解释是:"(1)下游客户通常于年初制定资本性支出预算并下达订单,设备经生产、发货、安装调试后,验收和收入确认多集中在下半年乃至第四季度完成;(2)部分客户基于年度预算执行进度及财务核算周期的考虑,于第四季度集中要求验收。" 同时补充表示," 公司收入规模较小、单台设备价值量高,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放大了验收时点对季度收入分布的影响。"
上述两条原因,华卓精科解释了 " 为什么会集中 ",但没有回答 " 集中在哪几个月 "。2024 年第四季度一个季度占去近七成全年收入,其余三个季度合计不足三分之一,其分布原因需要公司用按月、按客户、按产品的收入明细,以及验收报告签署日期与收入入账日期的逐笔匹配来回应。
在 Demo 机台层面,公司将试用发货区分为 Conditional Demo 与 Free Demo 两类,其中,发往达波科技(上海)的 Conditional Demo 机台于 2024 年 7 月发出,截至回复出具日,客户受限于自身工艺需求决定不采购该 Demo 机,双方正在协商终止 Demo,该项目同时被列入亏损合同清单(预计亏损 189.43 万元);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的 Free Demo 机台(激光退火设备)与长鑫新桥的 Conditional Demo 机台(晶圆键合设备)分别于 2026 年 6 月与 2026 年 7 月完成终验并确认收入,另有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一台晶圆键合设备自 2024 年 12 月发货后至今仍在客户处试用,未验收确认收入。同一套安排的两个落点,一头是长期挂账的发出商品,一头是落在申报与回复窗口期内的集中验收,其间的间隔时长与转销售时点由谁决定,需要用逐台机台的台账(发货日、调试日、初验日、终验日、存放地点、退货或转销售安排)以及客户出具的书面验收计划来回应。
在退换货层面,报告期各期退货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13.98 万元和 63.6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00%、0.02% 和 0.10%,2023 年未发生退货、报告期各期未发生换货,期后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亦未发生退换货。对于退换货事项的会计处理情况,公司认为,鉴于公司难以采用合理、可靠的方法对退货情况进行预估与计量,不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因此公司不确认预计负债,而是在收到退货的当期冲减已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相应减少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及相关税费。考虑到同一时期多个项目出现负毛利乃至售价倒挂、且存在 Demo 机台退货协商的情形," 已发生额极低 " 与 " 未来不会退回 " 之间的对应关系,需要用历史退货率的滚动测算、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清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下应付客户对价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下预计负债的适用性分析来回应。
归结起来,收入真实性不是靠 " 不存在突击确认 " 这五个字来证明,而是靠 " 时点有依据、间隔有台账、退回有预计 " 这个闭环。问询函要的是第四季度分月明细,回复给的是行业惯例的解释;Demo 机台一头挂着尚未谈完的退货,一头在申报窗口期集中终验;退货率极低所以不计提预计负债——每一项都需要用逐笔的验收单据匹配、逐台的 Demo 台账以及或有事项的计提测算来补上。
论证二 亏损合同与资产减值:
单个项目亏损 5754 万元、长库龄与坏账政策
首轮问询覆盖了成本构成与单位成本、销售单价与销量、亏损合同的确认与转回、应收款项的逾期与坏账计提,以及存货库龄结构、发出商品结转与跌价准备的充分性等问题。经过首轮回复之后,关于资产质量,审核端往往会从 " 售价与成本是否倒挂 "" 减值是否计提充分 "" 计提政策是否宽松于同行业 " 三个维度做交叉比对。
在亏损合同层面,公司披露的报告期亏损合同共四项,其中,公司 B 的 UP20240435 项目实际收入 3000 万元,项目实际总成本 8754.28 万元,总实际亏损 5754.28 万元。受此影响,静电卡盘技术开发业务 2024 年毛利率为 -703.21%、2025 年为 -1.81%,2023 年至 2025 年静电卡盘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8.34%、-17.26% 和 33.52%。
此外,UP20250244 项目 2025 年末预计亏损 300 万元,公司 J 的 UP20240330 项目实际亏损 170.40 万元,达波科技项目亏损 189.43 万元。
公司回复称,上述负毛利项目主要是为静电卡盘技术开发和部分功率激光退火项目的销售,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度较高的产业链细分领域龙头企业,行业地位整体较高。考虑到上述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在商务谈判中的议价空间较为有限。为巩固自身产品的市场地位,并与上述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部分产品接受客户较低的报价,导致项目毛利为负。但以低报承接订单的商业合理性、亏损在出现何种征兆时被识别,需要用报价审批记录、成本预算与实际成本的逐项差异分析,以及存货跌价准备与预计负债两项计提之间的划分标准来回应。
在存货层面,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4788.51 万元、54576.33 万元和 60769.36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46.79%、51.04% 和 50.02%;库龄 2 年以上存货占存货总额的比例为 6.17%、10.25% 和 24.92%,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为 12.38%、8.76% 和 10.77%。
公司解释主要系公司基于在手订单及未来市场预判投产的 IGBT 相关设备尚未完成交付(对应金额 2915.40 万元),以及已发往客户现场的先进制程激光退火设备尚未完成验收所致。与之对应的是:在 2025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 16053.96 万元中,库龄在 2 年以上为 5491.45 万元,其中激光退火设备一项即占 5373.75 万元,期后结转比例为 0%;库存商品中则有一台账面余额 1600.79 万元的先进制程激光退火设备,于 2026 年初经公司评估后改造并转为研发专用固定资产,作为内部测试机台自用。公司按库龄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龄 1 年以内不计提、1 至 2 年 20%、2 至 3 年 50%、3 年以上 100%,而在报告期各期均存在负毛利项目的前提下,1 年以内这一档是否成立,需要用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逐项测试底稿,与库龄法结果的差异对照,以及转自用存货的减值测试结论来回应。
在应收款项层面,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8314.19 万元、39183.13 万元和 38931.63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19.63%、62.52% 和 59.26%;逾期金额占比分别为 78.72%、70.26% 和 57.39%,占比逐年下降。而按应收账款余额计算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71.74%、68.13% 和 45.81%,其中 2025 年末逾期金额的期后回款比例仅为 39.28%(期后回款截至日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两个趋势的方向并不一致。
公司坏账准备按账龄组合计提的比例为:1 年以内 6%、1 至 2 年 20%、2 至 3 年 40%、3 至 4 年 60%、4 至 5 年 80%、5 年以上 100%。而同行业屹唐股份、珂玛科技对账龄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按 100% 计提;公司实际计提比例为 19.08%、27.69% 和 27.47%,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为 4.12%、4.35% 和 4.63%。逾期改善与回款走弱之间的背离,以及 3 年以上长账龄未全额计提的合理性,需要用长账龄的历史平均回款率、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前瞻性信息的调整参数,以及按 3 年以上全额计提重算后对各期净利润的影响数来回应。
归结起来,资产质量不看余额有多大,只看两件事:货能不能按成本以上卖出去、钱能不能按账期收回来。一个合同亏了超 5700 万元,2 年以上存货快速增长而发出商品的部分期后结转率为 0,逾期比例降下来了而期后回款反而锐减——每一项都需要用逐项的可变现净值测试底稿,长账龄的历史回款率,以及按同行业政策重算的影响数来回应。
论证三 持续经营与盈利预测:
2027 年盈亏平衡、递延所得税资产与流动性
首轮问询要求公司说明前次申报盈利而本次申报期间持续亏损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否存在经营恶化情形、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等。经过首轮回复之后,关于持续经营,审核端往往会从 " 假设是否成立 "" 扭亏的时点是否可靠 "" 是否有现金流支撑 " 三个维度做交叉比对。
在扭亏时点层面,公司从自身经营情况出发,结合产品市场空间及市场份额和新客户验证及拓展情况,预计达到盈亏平衡点的预期时间为 2027 年。
在盈利假设层面,招股说明书列示了十项前瞻性信息假设,其中第九项为随着销售规模扩大、规模效应凸显,未来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财务费用率进一步下降;第十项为未来不产生新的大额股份支付费用。然而,2025 年公司一次性确认了 4950 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明确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报告期最后一年的实际发生额与未来假设之间的正面冲突,需要用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期间费用率、股份支付各项变动一定幅度时,盈亏平衡年份如何移动等逐项假设的敏感性分析来回应。
在现金流与偿债能力层面,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033.44 万元、1404.47 万元和 -9447.44 万元,其中,2023 年度和 202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公司解释为研发投入较高、存货占用营运资金、下游整机客户的验收付款周期较长。报告期各期末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2074.40 万元、14041.13 万元和 17724.43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0.26 亿元和 7.61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对一年内到期债务的覆盖程度,需要用未来 12 个月的现金流滚动预测,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与借款续期安排,以及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的分项资金需求测算来回应。
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层面,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1711.18 万元、3144.25 万元和 2147.37 万元,其确认以未来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前提,而这一前提直接依赖 2027 年盈亏平衡的预测。公司披露的参数取向为:营业收入按在手订单、意向性订单与预计新增订单预计;毛利率因难以准确预计而按报告期毛利率水平合理预计;期间费用按人员规模、薪酬水平与研发及营销投入规划预计。" 毛利率难以准确预计 " 这一表述与 "2027 年达到盈亏平衡 " 的确定性结论之间的张力,需要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明细表、应纳税所得额的分年度预测,以及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15.07 亿元的在手订单的历史转化率与取消率来回应。
归结起来,亏损本身不是障碍,障碍是扭亏的时间表建立在与自己刚刚发生过的事实相冲突的假设上。第十项假设写的是 " 未来不产生新的大额股份支付费用 ",而 2025 年一次性确认了 4950 万元;毛利率预计与盈亏平衡,需要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明细表、应纳税所得额预测以及在手订单的历史转化率等来说明。
论证四 技术独立性与利益安排:
专利权属与人员独立性
首轮问询要求公司列示通过合作研发、委托研发、人员兼职、继受取得或许可实施等方式取得的独占专利、共有专利与独占实施许可专利,说明取得过程是否合法合规、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说明委托研发与人员兼职是否影响技术先进性、技术独立性与人员独立性等。经过首轮回复之后,关于权属与独立性,审核端往往会从 " 技术是否真正自有 "" 入股与采购是否互为条件 "" 投入与权益是否对等 " 这三个维度做交叉比对。
在专利权属层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474 项境内外专利以及 1 项专利独占使用权,其中 164 项为共有专利,与清华大学共有 163 项(90 项共同申请取得、73 项自清华大学继受取得)、与燕东微电子共有 1 项,另有 1 项独占实施许可专利系清华大学以独占许可方式授权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使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清华大学相关的专利合计 177 项。就已发生的取得方式而言,公司与清华大学于 2015 年 1 月的《技术转让合同书》,清华大学将合同约定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权以及独占实施权转让给发行人。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以 400 万元一次性费用加按相关专利产品年营业收入一定比例的提成取得 111 项;2015 年 10 月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以 3000 万元开发经费和报酬取得 22 项;02 专项 -A 项目合作研发取得 11 项、02 专项 -B 项目取得 19 项(首期使用费 106 万元并按年销售额一定比例给予清华大学作为提成费用);因清华大学兼职人员参与公司自主开发,2021 年 10 月另行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以 210 万元转让费确认 13 项专利归公司单独所有。
上述共有专利对应的产品为精密运动平台、纳米精度运动及测控系统与隔振器,报告期各期合计贡献收入 16400.67 万元、45560.38 万元和 27678.0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51.21%、72.70% 和 42.13%。公司与清华大学约定公司享有共有专利的独占实施权、有效期至专利有效期满之日,清华大学享有部分收益分配的权利。持续存在的收入提成安排对未来毛利水平的影响、未来新增成果按何种标准付费尚不明确,需要用完整的协议条款、按产品测算的提成费用,以及清华大学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来回应。
在人员独立性层面,清华大学在职教职工在公司兼职的有朱煜、张鸣、杨开明、成荣、李鑫、王磊杰等 6 人,其中朱煜作为公司创始人团队负责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与核心技术人员;上述人员作为发明人参与研发的公司专利共计 13 项,已通过支付 210 万元转让费的方式明确权属,清华大学不再主张上述标的技术的任何权利。兼职之外的另一组数据是:公司 2025 年末研发人员 233 名,占员工总数的 28.41%,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共 72 项。公司回复称,自 2021 年 9 月以来不存在与清华大学等其他第三方共同申请专利的情形,后续新增申请的专利均系公司机器子公司独立完成研发并申请。对此,6 名核心人员在校任职同时在公司承担董事、首席科学家与技术顾问职务,其投入时间如何分配、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是否合理,需要用人员岗位职责与研发项目的对应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兼职文件,以及发行人律师就潜在技术纠纷出具的专项意见来回应。
归结起来,科创属性看技术是否自有,利益安排看定价是否公允。474 项专利中有 164 项与他人共有、并按相关产品收入向清华大学持续支付提成、6 名清华大学教职工在公司担任董事与核心技术人员,每一项都需要清华大学出具书面确认或提成测算来说明。
结语
从审核节奏看,二轮问询函通常在回复提交后的 1 至 2 个月内出具,问题数量预计由首轮 16 问收敛至 5 至 8 问,但每个问题的子项会更加细致。对于首轮以定性方式回答的部分,二轮通常要求列示明细、说明测算过程、提供核查覆盖率;对于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坏账准备计提充分适当、2027 年达到盈亏平衡点这类结论,通常要求说明得出该结论所依据的具体假设、抽样方法与参数取值,并要求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分别发表明确意见。
对发行人而言,二轮准备的重点不是把解释写得更长,而是在答复窗口期内补齐三类材料:收入截止性的逐笔匹配与 Demo 机台的逐台台账、按可变现净值与同行业政策重算的减值底稿,以及清华大学就共有专利、收益提成与兼职事宜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等。
本模型已完成该项目完整第二轮模拟问询深度研究材料。
如有参考需求,欢迎留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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