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 14:00 在上海市松江区九新公路 855 号来伊份零食博物馆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施永雷先生主持。经查验,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150 人,代表股份 164,571,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的 49.7333%。会议对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163,946,1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6200%,反对 610,700 股,占 0.3711%,弃权 14,640 股,占 0.0089%;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 163,883,223 股,占 99.5818%,反对 661,300 股,占 0.4018%,弃权 26,940 股,占 0.0164%。上述议案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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