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 世纪经济报道
14 日盘后,永辉超市公告称,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国仲 ( 2024 ) 第 3170 号仲裁裁决,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御锦)此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及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其中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已于 2026 年 9 月被法院裁定驳回。近日,大连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大连御锦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的申请,该裁定送达后即生效。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36.39 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
永辉超市表示,目前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9 月 29 日,永辉超市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就大连御锦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法院裁定驳回其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截至公告披露日,大连御锦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案尚在审查中,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36.39 亿元及相关费用,该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今年 5 月 21 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仲裁裁决一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国仲(2024)第 3170 号仲裁裁决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永辉超市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公告显示,本次仲裁案件中,永辉超市为申请人,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36.39 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
永辉超市提到,本次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进展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追溯过往公告发现,文中提到的王健林为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喜双为一方集团实际控制人。
2023 年 12 月 8 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永辉超市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 3.89 亿股万达商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 64783333 股持股)。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为 45.3 亿元人民币,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2024 年 7 月 26 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签订《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第 1.1 条的约定,本次转股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共分八期支付(具体为第三至第十期)。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将为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
永辉超市称,鉴于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亦未承担担保责任,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编辑:董文博 责编:薛宇飞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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