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青木 15小时前
重罚双汇高管5600万,3年收入罚空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双汇被监管部门重罚 1.3 亿元,其中 5636 万针对性处罚高管个人,直接罚空其 3 年收入。

董事长万宏伟个人被罚 3764.62 万元,总裁马相杰被罚 566.10 万元、副总裁乔海莉被罚 646.94 万元、总工程师王玉芬被罚 658.62 万元。

除董事长万宏伟外,总裁马相杰罚款金额相当于 2025 年工资的 1 倍,副总裁和总工程师这两个人的罚款金额大约相当于其2025年工资的3倍左右。

至于董事长万宏伟,因为领取的工资为零,监管部门把他所有的收入都拿出来查了,连股权收益都给估了一个数值,最后给罚了 3764 万,比例不明,但应该也是年入的 1 倍,因为总裁是 1 倍。

被罚最狠的,其实是低级别的副总裁和总工程师,年入的 3 倍。

不要觉得大公司的高管年入百万甚至 200 来万,然后就不会心疼这个数,因为监管部门这次是核查了所有收入,确保没有遗漏,这就是他们的真实年入,而且还没减去开支。

要是这几位高管还买了大房子供了高额房贷,这一下子能直接天塌了。

换位思考一下,年入 10 万的人被罚 30 万那种感觉,差不多可以类比这几位高管如今的感受。

这是开创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把食品安全的责任从公司层面压实到高管。

相关依据是201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条例》,情形恶劣时允许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以上一年度在本单位收入的1~10倍罚款。

该条例自颁布以来,应用的主要是小案子,都是中小食品厂甚至个人被罚,金额一般就几万到十几万。

双汇这种上市食品龙头公司的董事长和核心高管被罚,处以数千万金额的个人罚单,是里程碑式的第一例。

罚这么狠,主要是因为双汇这件事的性质比较恶劣。

2025 年 8 月,监管部门在一次抽检中,发现双汇生产的猪肉林可霉素项目不合格,超过国家标准 38 倍。

这件事震惊全国,因为林可霉素这东西正常来说就不可能超标,更别说超标 38 倍。

林可霉素是非常安全的兽用药,因为这东西在猪血液内的半衰期仅 2~3 个小时,意思是每 2~3 个小时,药物的血液浓度就要减少一半。

24 小时之后,会经历大约 10 个半衰期,血液浓度仅为峰值的千分之一,低到几乎测不出来。

这真的是太安全了,代谢实在是太快了。

然后国家还规定了所有生猪在屠宰前必须强制停药 5 天,然后国家还规定了所有生猪屠宰前必须强制停食静养 12 小时。

所以在屠宰厂的生猪必检项目里,没有林可霉素这一项,因为你要是按国家标准收的猪,那就不可能检测出林可霉素,更不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限值。

但监管部门却在双汇猪肉里查出了超标 38 倍的林可霉素,这个数值不仅说明养殖户在拿林可霉素日常拌饭给猪吃,甚至在屠宰前的最后一刻都还在用林可霉素喂猪,否则不可能测出如此离谱的数值。

你但凡喂药后停半天才宰,猪体内的林可霉素都能被代谢掉大部分。

所以从这个数值还可以倒推出一件事,那就是这批超标的猪在屠宰前绝对没有遵守国家规定的5天强制停药期,甚至连屠宰前停食静养12小时的强制规定都没有遵守。

之所以把这件事称之为性质恶劣,是因为这个,而不是单纯的林可霉素。

连这种基础法定流程都敢跳过,说明内部质量控制已经完全失效。

罚款肯定是要罚的,但罚款不是目的,我们要的是以后不再出现类似的事情。

如果仅仅只处罚双汇这个企业,那无法实现这个目的,所以我们这次重罚的目标是高管个人。

2019 年之所以把处罚高管个人定为新规,就是因为我们发现在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权责分离的现象。

出了事你处罚企业是没错,但日常负责食品安全检验流程的全是管理层,大不了当期奖金不要了,顶格处罚不过就是开除,那他们也不过就是换一份工作而已,企业是没有资格对高管进行巨额罚款的。

但疏于食品安全检验,那管理层得到的立竿见影的绩效提升,成本节约了收益增加了,账目上会非常好看,自己的奖金能立刻提升。

至于被抓住,那永远是小概率事件,而且就算被抓住了那成本也是企业承担,和高管无关。

所以只罚企业无法杜绝此类事件,所以把高管也设置为了处罚目标。

就比如双汇这次的违规行为,双汇在企业层面制定的规则肯定是不允许这么干的,股东大会通过的章程肯定也是不允许这么干的。

但平时实际做事,执行这些规定的,那只能是高管,平时各地屠宰厂质检员听命的是高管这个具体的人,而不是 " 企业 " 和 " 股东 " 这些虚构物。

高管查的紧,那下面人做事就会紧,高管查的松,那下面人做事就会松。

而且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高管就算辩称自己完全不知情,那最低也有个领导责任,所以无论如何都该罚。

这个钱本质上是监管部门替企业罚的,因为企业没有罚款权,而高管因为疏忽给企业带来了如此巨大的损失,本就该罚。

除罚没个人 5600 万外,对企业也罚款了 7000 万,同时被查实的问题猪肉货值才 170 万。

企业罚款额接近货值的 40 倍,这种惩罚性金额就是要把企业也罚疼,让资本学会敬畏。

罚金低了,企业会算被抓概率,只要违法的预期收益为正那就等于诱导企业这么干。

而且虽然说具体的活都是高管干的,但企业也是高管的领导,这个领导责任也是必须要承担的。

企业和高管都得罚,都得罚疼,他们才不敢弄虚作假,才会敬畏法规,那种强制性的 5 天停药期和 12 小时停食期的基础质检流程都敢完全无视的行为才会杜绝。

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过了三个过程,一开始我们总盯着养殖户,结果越罚越泛滥,因为养殖户里散户太多,监管不过来。

后来放过上游养殖散户,盯着企业监管,往死里罚下游龙头,要求企业落实检验责任,制定产业链规则,倒逼上游养殖散户守规。

最后我们发现光罚龙头企业不行,还得连着企业的高管一起罚,这样才能彻底压实监管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双汇在出事后曾拿 " 上游养殖没遵守停药期 "," 林可霉素不在强制必检目录里 " 甩锅,还在道歉声明里故意写错一个字,把检测了 5892 头猪写成了 5892 批次。

双汇公关时不想着老老实实认错,还搞春秋笔法宣传错误信息,试图撇清自身责任,这种行为不仅没有给双汇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让监管的处罚力度再提升了一个层级,甚至这份道歉声明都被监管部分单独按虚假宣传给罚了 200 万元。

一个字的小聪明,换来了最低 200 万,最高上千万的巨额损失,简直是史上最贵公关文案。

而公关的这张纸,也是奉了董事长和高管的命令写出来的,所以重罚高管没毛病。

双汇一年的利润大几十亿,被罚 7000 万伤不到元气,对企业和就业来说伤害不大。

但对于董事长和高管来说,被罚5600万那直接伤元气伤到吐血了。

这笔钱比很多中小企业的年营收都高,甚至远超公司层面的单笔行政罚款。

这释放的法律信号非常明确,在这个位置拿着数百万的年薪,那就必须对进厂的每一头猪、流向市场的每一块肉承担法定兜底责任。

管安全的企业必须要疼,但具体管安全的那个人,也得疼。

这种新的罚款模式真是直接打在七寸上了,大快人心,食品安全领域就该如此,越是龙头企业越应该成为安全标杆。

开此先例后,以后哪家大厂还敢出食品安全事故,我支持都这么逮着高管罚。

主页右上角加星标,每晚陪大家学习新知识

智客推

智客推

ZAKER 智客推 GEO | AI 时代的品牌认知解决方案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双汇 王玉 林可霉素 房贷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