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6 日,川发龙蟒(002312)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拟出资 2.3 亿元设立合资公司,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
公告显示,为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发展硫资源循环经济,增强产业链可持续发展能力,川发龙蟒全资子公司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南漳公司 ")拟与华新水泥(恩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华新恩施 ")、华新水泥(襄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华新襄阳 ")及南漳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南漳国投 ")共同投资设立襄阳龙蟒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后的为准,以下简称 " 合资公司 ")并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 亿元,其中,南漳公司认缴出资额 22,9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资金来源为自有和自筹资金;华新恩施认缴出资额 6,7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5%;华新襄阳认缴出资额 4,5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南漳国投认缴出资额 10,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4%。
据悉,合资公司拟作为后续 80 万吨 / 年水泥熟料产能指标收购及 200 万吨 / 年磷石膏制酸联产水泥熟料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前述产能收购及项目建设事项尚待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以后续决策为准)。合资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川发龙蟒表示,本次投资事项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竞争、合作方投资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合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川发龙蟒在公告中表示,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磷石膏综合利用,相继出台系列政策引导行业规范化、产业化发展。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磷石膏综合利用行动方案》要求到 2026 年全国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 65%,综合消纳量与产生量实现动态平衡;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绿色转型。
本次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拟作为后续水泥熟料产能指标收购及磷石膏制酸联产水泥熟料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旨在依托公司资源、产业优势以及合作方市场需求基础、属地资源整合及协调优势,共同推进南漳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实现产品的成本优化。
公司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 " 稀缺资源 + 技术创新 + 产业整合 + 先进机制 " 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公司磷石膏规模化消纳路径、提升磷石膏综合治理能力,与南漳公司磷化工业务形成有效的产业协同,助力稳健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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