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汽车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股份)正冲击北交所 IPO(首次公开募股)。招股书(申报稿,下同)显示,华光股份在报告期(2023 年至 2025 年,下同)内营业收入和毛利率逐年下降。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境内销售毛利率到 2025 年已下降至 8.48%,而境外销售毛利率则提升至 37.93%,是境内销售毛利率的 4.47 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每经记者)注意到,作为华光股份控股股东无锡华光汽车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集团)旗下合营企业的盐城华光真永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真永),与华光股份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华光股份董事卢启青同时担任华光真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华光股份则表示,上述情况不属于对公司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此外,华光股份在今年 6 月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主动将对上汽大众相关业务的销售收入由总额法核算更正为净额法核算。而在这一年之前,在回复股转公司审核问询函时,华光股份曾表示,公司对上汽大众的销售收入采用总额法核算具有合理性。
对终端客户 " 客户 1" 直接及间接销售占比超五成
华光股份主要从事汽车车身零部件、船舶动力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华光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4.65 亿元、14.54 亿元和 14.05 亿元,其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08 亿元、1.09 亿元和 0.87 亿元。在营收规模逐年下降的同时,华光股份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9.39%、17.36% 和 16.37%,同样逐年下降;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九成的车身零部件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13.48%、11.64% 和 10.21%,不仅逐年下降,且 2025 年已逼近 10% 关口。
按照销售区域划分来看,报告期内,华光股份的境内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在九成左右,境内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12.60%、10.69% 和 8.48%,而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则分别高达 30.84%、30.80% 和 37.93%。对于境内外销售毛利率的巨大差距,华光股份表示,主要原因是定价差异,即公司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销售地区供求情况、市场竞争态势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销售价格。
对于境内销售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华光股份则未作说明。
值得一提的是,华光股份在报告期内的毛利分别为 2.84 亿元、2.53 亿元和 2.30 亿元,这其中其他业务毛利的占比分别高达 28.98%、33.32% 和 34.96%,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收入。其他业务毛利的占比约三成,且在逐年提升,这意味着,在 2025 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大降约两成的情况下,华光股份的主业真实盈利能力被明显高估。
华光股份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招股书显示,华光股份 2025 年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8.69%,仅贴着标准线而过。
此外,报告期内,华光股份对第一大客户 " 客户 1" 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45.01%、42.11% 和 35.22%,公司还通过第二大客户海斯坦普向 " 客户 1" 销售。报告期内,华光股份向 " 客户 1" 及海斯坦普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2.91%、61.89% 和 52.18%,对单一终端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 50%。
事实上," 客户 1" 对华光股份的业绩表现也形成了较大影响。在华光股份营业收入下降的 2025 年,华光股份对 " 客户 1" 及海斯坦普的销售金额合计为 7.33 亿元,较 2024 年下降了 1.67 亿元。
与控股股东合营企业华光真永存同业竞争 公司董事兼任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华光股份还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招股书显示,华光真永由华光股份的控股股东华光集团持股 50%,是华光集团旗下合营企业。
华光真永与华光股份的产品均为金属汽车零部件,两家公司在金属类汽车零部件的细分领域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华光真永与华光股份的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5.02%、4.79% 和 4.79%,华光真永与华光股份的毛利之比分别为 2.59%、2.16% 和 4.59%。华光股份表示,华光真永与华光股份的营业收入、毛利之比均显著低于 30%,不属于对公司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华光股份在报告期内还同时是华光真永的供应商和客户,华光真永对华光股份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3412.23 万元、2348.18 万元和 1501.37 万元,逐年大幅下降。
招股书显示,除华光集团外,华光真永剩余 50% 股份由三家韩国企业(以下简称韩方股东)共同持有,韩方股东又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华光集团无法形成对华光真永股东会的绝对控制。而且,根据华光真永《公司章程》,华光真永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制度,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作出决策。华光真永董事会由华光集团和韩方股东各派出两名董事组成,华光集团无法形成对华光真永董事会的绝对控制。华光真永监事由华光集团和韩方股东各派出一名组成。因此,华光股份表示,华光真永不属于华光集团控制的企业。
与此同时,华光集团的合营企业盐城华光又永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又永)和无锡井上华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上华光)同样为汽车零部件企业,但华光股份表示,两家合营企业与公司在具体产品品类、核心材质、功能用途及生产工艺上存在本质区别,因此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不过,每经记者注意到,卢启青自 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华光股份的董事,其自 2015 年 8 月至今任华光集团董事、总经理,自 2022 年 11 月至今也担任华光真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以及华光又永董事长,并且自 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井上华光董事。
对上汽大众销售收入核算方法前后不一
今年 6 月 9 日,华光股份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表示公司经自查发现: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 — 10 月、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对从上汽大众采购原材料后制成产成品销售给上汽大众或其相关的一级供应商客户的相关业务,公司按总额法核算相关销售收入,现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更正为按净额法核算相关收入。
每经记者注意到,在申请挂牌新三板时的审核问询函中,华光股份也曾被问及对上汽大众的销售采用总额法核算收入的合理性。华光股份随后在 2025 年 6 月回复称,公司与上汽大众就销售及采购内容、数量、价格等条款进行独立商业谈判和独立结算,公司独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权利义务,因此公司按照独立购销业务进行处理,采用总额法核算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具有合理性。
那么,为何一年左右时间,华光股份对上述问题的看法即发生了改变呢?
招股书还显示,截至 2025 年末,华光股份对上汽大众拥有应收账款 2331.00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653.71 万元。按照账龄法,华光股份对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如果华光股份对上汽大众的应收账款全部按照一年以内账龄计提坏账准备,也仅有 116.55 万元。因此,华光股份对上汽大众的应收账款应该有很大一部分账龄处于一年以上。
此次 IPO,华光股份拟募资 4.50 亿元,其中 3.49 亿元拟用于安徽铸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而在报告期内,华光股份的产能利用率均在八成以下。那么,上述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能否顺利消化呢?募投资金中,另外 1.01 亿元拟用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总部建设项目。不过,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该项目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
此外,华光股份在 2023 年 12 月、2025 年 1 月、2026 年 5 月总共进行了 3 次现金股利分配,分配金额合计为 8222.08 万元。
对于本文存在的疑问,每经记者于 10 月 19 日向华光股份发去采访函,华光股份方面仅表示 " 请查阅公司招股书及公开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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