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蓝天燃气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所持部分股份于 10 月 23 日被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及冻结,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保全所致,案件尚未开庭。
其中,司法标记 1.08 亿股,占其持股 33.75%、占蓝天燃气总股本 15.13%;司法冻结 6116 万股,占其持股 19.09%、占总股本 8.56%。
截至公告披露日,蓝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股占蓝天燃气总股本 51.38%,累计冻结股份占总股本 26.29%,累计司法标记股份占总股本 16.53%,累计轮候冻结占总股本 36.32%。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暂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变更,但若冻结事项未妥善解决,或存在控制权稳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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