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近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质押,本次质押均为无限售股,不属于补充质押。
本次质押共三笔。乳源阳之光铝业于 10 月 23 日质押 874.2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9%;于 10 月 26 日质押 902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0%。
宜昌东阳光药业于 10 月 27 日质押 10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3%。三笔质押的质权人均为金融机构,资金用途均为生产经营,质押到期日为办理完股票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公告称,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21.35%,累计质押约 5.52 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5.9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5%。
宜昌东阳光药业持股 18.1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约 4.68 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5.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55%。乳源阳之光铝业持股 4.26%,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约 1.15 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9.6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1%。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03%,累计质押 9104.92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3%。上述股东已质押股份及未质押股份中均不存在限售股份和冻结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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