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 - 鹰眼工作室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嘉业石化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12.25% 股权,由买受人荣成青木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3211.94 万元的最高价竞得,股权自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可持裁定书办理相关权利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事项源于此前公司就成都金石达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及嘉业石化未履行向控股子公司四川奥克支付溶剂油装置减值补偿义务提起的民事诉讼。该诉讼的相关关键节点进展如下:

公告同时披露了买受人荣成青木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该公司注册资本 3452.2 万元,注册地位于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主营电子专用材料、专用化学产品相关研发、生产与销售等业务。经核实,该公司与奥克股份、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安排的情况,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奥克股份方面表示,本次诉讼事项目前仍处于执行阶段,最终执行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可获执行金额以法院最终分配金额为准,预计该事项会对公司利润产生正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后续进展及补偿款给付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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