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兰《政府公报》10 月 22 日刊登的司法传唤公告显示,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企业法庭定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2:30(北京时间 19:30)开庭,对两份已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口头审理。
荷兰上诉法院企业法庭传唤安世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公告括注文德景)、刘小静、沈新佳、杨沐和庄伟到庭,以 "(可能的)利害关系人 " 身份陈述意见。公告未载明申请人、请求事项和案号。
杨沐、沈新佳、庄伟分别是闻泰科技的董事长、总裁和董事。
安世中国由荷兰注册的安世有限公司(Nexperia B.V.)全资持有,该公司与安世控股(Nexperia Holding B.V.)以下统称 " 安世荷兰 "。
申请书是荷兰民事申请程序的起始文书,用于启动程序、请求法官作出决定,文书中写明申请人和请求内容。此前的调查程序同样由申请书启动。2025 年 10 月 1 日,安世荷兰的首席法务官代表两家公司,向企业法庭提交了调查及临时措施申请。
利害关系人是与申请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一方,法院可以传唤其参加庭审。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回应,也可以在庭审中陈述意见。荷兰《民事诉讼法典》第 282 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庭审开始前提交答辩书,并可在答辩书中提出与原申请相关的独立请求。第 272 条规定,尚未参加程序、住所或实际居所不明的利害关系人,通过在《政府公报》刊登公告的方式传唤。
2025 年 10 月 1 日,荷兰法庭采取临时措施,暂停张学政的董事职务,并决定将裕成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安世股份临时交由指定人员管理。10 月 7 日,企业法庭经口头审理后作出进一步裁定,继续暂停张学政的董事职务,并将裕成控股所持安世股份(保留一股)转交托管人管理。
2026 年 2 月 11 日,企业法庭下令调查安世荷兰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的经营政策和事务,维持上述措施,理由包括存在利益冲突处理不慎的迹象,以及 2025 年 10 月后安世全球业务出现分裂。股份仍归裕成控股所有,托管人暂时行使相应公司治理权利,无权处分受托管理的股份。 调查报告完成后,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申请企业法庭认定是否存在管理不当。
裕成控股和张学政就 2025 年 10 月的五项裁定向荷兰最高法院提出上诉。2026 年 6 月 12 日,荷兰最高法院佐审官阿辛克建议驳回上诉。不过该意见不具约束力,截至 10 月 27 日尚未查到荷兰最高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公开记录。
闻泰和裕成控股另依据《反外国制裁法》等法律,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包括安世荷兰两家公司在内的三家企业及三名高管,索赔暂计人民币 80 亿元。该院应原告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安世有限公司等被告持有的安世中国等境内公司股权,财产保全裁定涉及金额约 21.39 亿元。
中国商务部此前已明确指出,荷兰政府以行政手段不当干预安世企业内部事务,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荷兰企业法庭此前有关裁决仍是阻碍问题解决的关键所在。 中方敦促荷方纠正不当干预,尊重契约精神和市场原则,为双方企业依法协商解决内部纠纷创造有利条件,维护全球半导体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免责声明: 本文依据荷兰官方公报、法院公开裁定、上市公司公告等资料整理,仅用于政策研究、信息交流及合规风险提示,不构成法律、投资或其他专业建议。文中对荷方司法裁定及其他措施的介绍,不代表作者支持或认可有关干预措施。
信息来源:出口管制合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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