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作出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段雍、海南卓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豪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7 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青海丽豪清能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该说明由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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