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控股 ( 00704 ) 发布公告,有关 ( 其中包括 ) 公司与中国信达 ( 香港 )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订立 ( I ) 补充协议 ; ( II ) 股权抵押协议 ; ( III ) 押记及安排契据 ; 及 ( IV ) 第三方托管协议。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信达香港发出的违约通知书,认为公司未足额满足和解协议项下最低还款义务,宣告:公司已构成根本违约 ; 要求公司立即纠正违约行为,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补足至累计还款不少于 1800 万港元 ; 在足额补足前,上述根本违约持续存在 ; 信达香港保留根据和解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前述违约行为采取所有必要法律行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和解协议行使及 / 或强制执行额外质押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救济、权力或酌情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催收程序等 ; 及信达香港上述权利保留及违约通知书发出,不构成对任何权利、救济或和解协议项下安排的放弃或变更。
由于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新的强制执行立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能源科技欠付公司所有款项折合人民币约 1.6 亿元,并持续计算利息直至全部未偿金额清偿之日,吕梁中院始终未有答复。因此,公司已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委托锦天城根据能源科技最新的未偿欠款总额折合人民币约 1.74 亿元,向吕梁中院提交最新强制执行申请。如果上述强制执行能够顺利及时落实,公司将有足够资金补足还款责任,继续履行和解协议。因此,公司一方面将继续追讨能源科技结欠公司之应收款 ; 另一方面,也将咨询法律意见,研究向吕梁中院主张其未能依法及时处理强制执行申请而对公司所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同时,公司也将与信达香港保持沟通及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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