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 年 5 月 29 日,浙江省金华市,铁路金华站派出所民警在铁路金华站开展 " 无烟日 " 宣传。(视觉中国|图)
站台上立着 " 禁止吸烟 " 的标识,旁边却设有供旅客使用的灭烟器。日均开行旅客列车 254 趟的宁波站,周围常有吸烟者聚集。
常在宁波站上下车的陈时予认为,站台人流密集,理应控烟。为此,她将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宁波车务段告上法庭,要求拆除站台灭烟设施、取消 " 灭烟处 ",并加强禁烟管理、劝阻旅客吸烟。
陈时予 28 岁,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平时从事艺术相关工作。2026 年 10 月 12 日,案件在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第一次走进法院,她独自出庭。准备材料、参加庭审的过程中,她发现,站台控烟问题比想象中复杂。
庭审中,被告方有 3 人出席,均为铁路公司工作人员。据陈时予转述,被告方主要从法律法规角度回应——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将 " 铁路车站站台 " 列为禁烟区域。
这并非国内首起个人起诉铁路企业、要求加强控烟的案件。南方周末梳理发现,除本案外,国内至少还有 9 起类似案件,主要诉求包括禁止在普通列车上吸烟、撤销候车室内的吸烟室。绝大多数案件被驳回或以庭外和解等方式结案。
华东交通大学铁路法治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曾明生认为,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尚无针对铁路站台控烟的统一强制性规定,相关法规仍存在空白。
截至发稿,这起案件尚未审结。陈时予说,法官表示,需要向相关部门核实站台是否属于禁烟区域。
车门打开的一瞬间,烟味便弥漫进车厢。
2026 年 7 月 8 日下午 6 时,陈时予乘坐的高铁抵达宁波站。站在车门内,她感到 " 胸闷闷的 ",便拿起手机,开始录像 " 取证 "。
视频显示,站台上共有 3 个灭烟器,人群中还有多位乘客抽 " 游烟 "。" 有位乘客在车门旁抽烟,工作人员站在一旁却没有制止。" 陈时予说。
宁波站的灭烟器让陈时予印象深刻。那是一个 " 占地面积很大 " 的白色圆柱,两侧设有座椅,中间夹着垃圾桶,顶端是圆形灭烟器,旁边贴着 " 禁止吸烟 " 的标识。她几次经宁波站,都看到灭烟器旁围着很多人吸烟。
陈时予患有咳嗽变异性哮喘,对刺激性气味很敏感。她称自己 " 闻到烟味,气管紧缩会引起持续性的咳嗽,还会出现胸闷,甚至有窒息、喘不上气的感觉。"
为了减少刺激,她 " 非必要不出门 ",出门则戴上口罩,见到吸烟者尽量绕开。她住在浙江舟山,外出乘火车,最近的车站正是宁波站。
在她看来,宁波站的灭烟器位于站台中间、出站的必经之路上,烟味很重,但 " 绕不开 "。
此次出行,陈时予从乐清站出发," 乐清站很小,在那里我没有闻到很重的烟味,也没注意到乐清站站台有灭烟器 "。而在杭州、上海等较大的车站," 灭烟器的位置相对比较隐蔽,也很小,我都能尽量绕开 "。
有一次,她忍不住在宁波站站台大喊:" 都别抽烟了,臭死了。" 周围的人停下来看她,吸烟者却没有停止吸烟,只有几个路人小声说:" 也没办法的。"
日常遇到公共场所有吸烟的,陈时予总会尽量劝阻。她也曾向当地卫健部门投诉室内餐厅抽烟的问题。工作人员告诉她,执法人员必须在现场发现吸烟行为才能处罚,即使有视频为证,也需要举报者把吸烟者留在现场,等执法人员到场," 但我很难把吸烟者留在现场 "。
这一次,面对宁波站站台上 " 绕不开 " 的灭烟器,她决定起诉。起诉状是花 199 元请律师代写的,之后她又用 AI 改了改。
南方周末致电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称,该条例所指的 " 公共交通工具 " 并不涉及火车站范围内,并建议询问铁路部门。

2026 年 9 月 24 日,旅客在铁路宁波站有序上车。(视觉中国|图)
站台究竟属于室内还是室外,也存在争议。
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公益法律委员会委员钟兰安律师介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设在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陈时予在起诉状中援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她认为,宁波站站台为半封闭式建筑结构,应属于室内公共场所。
她记得,一审庭审中,被告方提出,涉案站台系半开放式露天站台,不属于室内。地方条例仅将公共交通工具、候车室和售票厅列为禁烟场所,未对站台作出强制性规定。
南方周末联系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国家层面并未明确要求所有开放式铁路站台全面禁烟。铁路部门在站台上可以设置 " 请勿吸烟 " 等提示标识,但如果要求旅客一律不得吸烟,还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
曾明生解释说,《实施细则》未对 " 室内 " 作出明确定义,通常认为," 室内 " 是指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空间,比如候车室。而 " 有顶无墙 " 的铁路站台,恰处于室内与室外的模糊地带。" 在实践中,部分铁路管理部门将站台视为室外空间,从而规避控烟义务。"
从事行政法研究的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杨寅观察发现,目前,站台普遍被视为 " 室外 " 公共场所,绝大多数站台设有灭烟器,却未明确标识为吸烟区。吸烟者会问:没有划定吸烟区,是否意味着整个站台都可以吸烟?
在他看来,相关规定尚不清晰,司法判决可以通过个案解释进一步厘清铁路站台的控烟边界。
钟兰安注意到了陈时予案件中的一个细节。涉事站台张贴了 " 禁止吸烟 " 的标识。他认为,这可以理解为铁路部门对站台环境作出的承诺。旅客购票后,便与承运人建立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应当履行其通过标识作出的承诺," 站台在张贴禁烟标识的同时,又放置了供吸烟者使用的烟具,两种管理措施之间存在矛盾 "。
这种矛盾让钟兰安想起他代理过的国内首起普通列车禁烟案。判决认为,列车内张贴 " 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 " 的标识,表明该次列车没有指定吸烟区域,属于全车禁烟。作为承运人,被告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却设置吸烟区、摆放烟具,违反了承运人的从合同义务,应予纠正。这是南方周末梳理的 9 起个人起诉铁路企业控烟案件中,唯一胜诉的一起。
作出判决的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认为,当权利发生冲突时,需要考虑权利在法律价值体系中的位阶。本案中,旅客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应高于吸烟者的吸烟权益。
陈时予回忆,庭审中铁路方没有解释张贴 " 禁止吸烟 " 标识的理由。10 月 11 日,开庭前一天,她再次从宁波站乘车,发现站台上的 " 禁止吸烟 " 标识已被撕除。" 庭审上,我质疑被告试图通过改变现状来规避责任。如果被告认为标识设置合法、没有矛盾,那么为什么要拆除?"
南方周末就此事询问宁波站和宁波车务段,均未得到回复。
上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设置灭烟器主要出于站台环境管理和安全考虑。如果不设置烟具,吸烟旅客将烟头随意丢弃在站台或铁路股道内,可能带来更大的安全隐患,让旅客的体验更差。
在浙江某站台工作了 5 年的客运员张宇曾见过旅客把未熄灭的烟头扔进股道,引燃树叶,工作人员借来矿泉水才将火扑灭。2026 年上半年,她所在的站台才设置了灭烟器。" 吸烟者默认那里是抽烟处。" 她说。
钟兰安认为,当许多旅客围着灭烟器吸烟时,这一区域事实上形成了吸烟区。曾明生也认同," 灭烟器的设置具有一定的诱导性,如果多数人都围着灭烟器抽烟,这种设置本身就不合理 "。
陈时予回忆,庭审中,被告方还表示,铁路企业没有行政执法权,无法对吸烟旅客罚款或强制带离。庭后调解时,法官还与铁路方工作人员讨论了这一问题,提出能否由具有执法权的单位派人进入站台执法。" 铁路方的意思是很难,要回去反馈一下。" 她说。
2019 年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明确将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纳入禁烟范围,控烟执法却面临各种困难,经常难以落实。
2026 年上半年,在深圳举行的公共交通工具及等候区域控烟工作研讨会上,深圳市控烟办相关负责人坦言,他们多次与铁路相关部门协调,却发现铁路系统内部涉及多个机构,执法权归属不明。
" 我们也提出过,如果铁路部门难以执法,能不能允许我们介入,但车站认为涉及铁路运营安全,没有答复。" 南方周末再次联系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对方如此表示。
曾明生梳理发现,《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行车安全为中心,禁烟范围仅限于动车组和 " 其他列车禁烟区域 ",主要授权铁路公安机关查处列车上危及运输安全的吸烟行为。对站台、候车室等区域的控烟,部门规章和地方立法一般授权给铁路系统内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如《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013 年,情况有了变化。原铁道部撤销,铁路管理实行政企分开。曾明生介绍,原铁路卫生监督所承担的对外执法职能划归地方卫生健康部门。但地方要进入火车站执法,又卡在职能衔接上。" 铁路系统实行垂直管理,铁路工作人员不受地方卫健部门的直接管辖。" 他说。
长期以来,控烟执法困境并非只出现在站台。即便是已明确划为室内禁烟区的候车室,执法也可能落空。
林杨长期参与某一线城市的控烟工作,曾就铁路车站控烟与当地车站沟通。
沟通中,车站相关管理部门会讨论并落实张贴禁烟标识、规范广场上吸烟点等较易落地的措施,但执法人员和志愿者能否进入候车室控烟,始终没有稳定安排。" 有时候可以进,有时候又不能进,有时换一个对接人情况就又不同了。"
车站相关管理部门通常以 " 进去禁烟,会引起管理上的混乱 " 为由拒绝。而对于安全风险更大的 " 站台区域 ",则始终未允许他们进入开展劝阻和执法。
对于站台上的灭烟器,林杨所在的地方政府曾建议取缔。车站相关管理部门的回应是,辖区内站台带灭烟器的垃圾桶由上一级铁路集团统一配置,不好擅自更改。
" 目前的情况是有执法资格的进不去,能进去的又没有执法资格,由此形成了火车站控烟的执法真空地带。" 杨寅说。
客运员张宇说,几乎每趟列车都有下车吸烟的旅客。碰到长途列车停靠,有时近百名旅客一起下车吸烟,而每个站台通常只有两名客运员负责组织乘降、维持秩序。
" 很多人边抽烟边来找我们咨询。" 张宇患有支气管炎,闻到烟味就喘不上气。遇到吸烟旅客,她有时只能捂住鼻子继续回答问题,也因此遭到辱骂。" 有人骂我‘神经病’。" 同事则因提醒站台上的吸烟旅客上车,曾遭到投诉。

杨寅表示,现有制度已为部门之间的执法衔接提供了路径。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已于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无论实行垂直管理还是双重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进行 " 执法监督 "。
" 有了这个条例,地方政府不仅可以管,也应当管。不应仅以铁路实行垂直管理为由,对车站范围内控烟中的执法衔接问题置之不理。" 杨寅说。
除执法机制如何完善外,是否应通过立法明确站台全面禁烟,同样存在争议。
一位参与过铁路法修订的业内专家表示,此前讨论中,全面禁止站台吸烟遭到较多反对。铁路方面顾虑长途旅客的吸烟需求,也认为部分地区控烟意识较弱,全面禁烟难以执行。最终形成的意见是,加强对站台排队等候区域的控烟管理。
曾明生同样认为,在全国统一施行站台禁烟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和法律的可执行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出台了规定却做不到,那还不如不规定。" 他建议,先由深圳等条件成熟的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探索,积累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现阶段不宜 " 一刀切 "。
2014 年,原国家卫计委曾就《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但这部行政法规至今尚未出台。曾明生解释说,全国控烟立法牵涉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
结合长期从事控烟工作的经验,林杨认为,即使志愿者和执法人员能够进入站台,执法仍面临不小的困难。站台人流量大,准备上车的旅客吸完烟后要赶回列车;刚下车的旅客则边走边吸,很快出站。两类人停留时间都很短,难以配合现有执法流程。" 除非像机场一样,禁止携带打火机。"
在现有条件下,林杨认为,推动无烟环境建设更具可行性,取缔站台上的灭烟器便是措施之一。他们发现,灭烟器上堆积的烟头、烟灰会传递 " 这里可以吸烟 " 的信号,削弱了禁烟标识的作用。
日常工作中,他们常和控烟场所管理方沟通,清理烟头、烟灰,保持环境整洁,让公众意识到这里禁止吸烟。
2026 年 10 月 19 日,南方周末以旅客身份联系宁波站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车站正在加强对站台吸烟行为的劝阻,并调整了烟具设置,目前每个站台只放置一个灭烟器," 但是考虑到消防,以及部分人员的意愿,我们无法完全撤除。"
陈时予能够理解铁路部门需要兼顾不同旅客的需求,但她仍希望借助诉讼改善站台控烟管理,包括更加合理地设置吸烟设施,减少其他旅客接触二手烟的可能。
(应受访者要求,陈时予、林杨、张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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