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 @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
近日,中坚科技(002779)正式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 " 蹭热点 " 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高管合计被重罚 390 万元。随着违法事实彻底坐实,受损投资者的索赔维权通道现已全面启动。
经监管部门查明,中坚科技为粉饰 " 机器人概念 ",在明知未用印且未完成签署的情况下,于 2025 年 2 月及 4 月,先后在互动易《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 2024 年年报中,虚假披露 " 已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 "。浙江证监局认定该行为构成虚假记载,决定对中坚科技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 150 万元;对时任董事长吴明根、副总经理鲍嘉龙、董秘戴勇斌分别处以 100 万元、60 万元及 80 万元罚款。
受此利空影响,公司股价在 4 月底被立案调查后随即跌停,目前股价在 80 元左右徘徊,大量高位进场的投资者损失惨重。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致投资者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目前,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 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含当日)期间买入中坚科技股票,并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中坚科技维权入口)
为降低维权门槛,本次索赔实行全风险代理模式,投资者在成功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依法准备交易对账单等材料登记维权,追回属于自己的投资损失。(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 19 年,自 2006 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刘鹏律师专栏)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