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 月 8 日,吉林金融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领多张罚单。
因冲时点发放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被罚款 30 万元;相关责任人张辰宁、马龙、项赫楠、叶洪生、刘恋、李宁、高绅赫被警告。
因服务收费质价不符,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被罚款 60 万元;相关责任人张家忠被警告。
因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不审慎,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被罚款 30 万元,相关责任人闫雪松被警告;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被罚款 40 万元,相关责任人张金迪被警告并被罚款 5 万元。
责编 : 金怡杉 | 审核 : 李震 | 监审 : 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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