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0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铜仁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记录银保渠道业务费用被罚款 15 万元 。同时,唐佐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银保部员工)、邹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银保部员工)因未按规定记录银保渠道业务费用 ,被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邵钜鹏 [ 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银保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 因未按规定记录银保渠道业务费用 ,被警告并罚款 1.2 万元 。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唐佐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银保部员工) | 铜金罚决字〔2026〕1 号 | 未按规定记录银保渠道业务费用 | 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 铜仁金融监管分局 |
2 | 邵钜鹏 [ 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银保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 | 铜金罚决字〔2026〕2 号 | 警告并罚款 1.2 万元 | ||
3 | 邹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银保部员工) | 铜金罚决字〔2026〕3 号 | |||
4 | 王苗苗(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碧江支公司经理) | 铜金罚决字〔2026〕4 号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 ||
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碧江支公司 | 铜金罚决字〔2026〕5 号 | 罚款 10 万元 | ||
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 | 铜金罚决字〔2026〕6 号 | 罚款 15 万元 | ||
7 | 代芳珍(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碧江支公司个险渠道代理人) | 铜金罚决字〔2026〕7 号 | 警告并罚款 0.2 万元 | ||
8 | 杨小琴(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碧江支公司个险渠道代理人) | 铜金罚决字〔2026〕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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