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和鼎晖均被罚 175 万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火炬集团 ")和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鼎晖百孚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炬高新 ")控制权违反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分别处以 175 万元罚款。该案是在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过程中发生的违法实施集中。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设立的相关企业作为一致行动人,于 2023 年 7 月 2 日共同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7 月 3 日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经营者集中。然而,在市场监管总局审查期间,中炬高新改组董事会,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取得中炬高新控制权,该集中实施前未获得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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