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通过设定最低进口价格以及加征新的关税,大幅提高进口的光伏产品的价格。
简单来看,此次新政最大的不利影响是那些在美国只具有某一个环节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外采原材料的路子基本被堵死了,要么只能从美国购买原材料,要么只能自建。
在此前,电易汇曾对几家主要的光伏企业出售其美国业务进行了分析。
就公开信息来看,包括阿特斯、晶科能源、天合光能即便在出售后,但并未彻底断绝了与其出售资产的关联。在这种情况下,其面临的不确定性也大大增加。
根据白宫网站公布的信息,对多晶硅设定的最低进口价格为 21 美元 / 千克,如果以当前人民币汇率计算,这一价格将高达 141 元,为当前国内多晶硅价格的近 5 倍。

同理,美国同样对硅棒、电池片、光伏组件设定了最低价格下限,分别为 100 美元 / 千克、0.22 元 / 瓦、0.38 元 / 瓦。
简单对比来看,无论是电池片还是光伏组件的最低价格,都将大大超过当前美国市场的销售价格,分别达到了 5 倍、4 倍。
而如果再加上关税,其价格会更高。
不过,从时间上来看,此次新出台的最低价格及关税并不会立刻征收,而是有 4 个月的缓冲期,要到 12 月初才会正式实施。
尽管通过此次设定同一最低进口价格的方式,貌似使得不同国家对美国的产品出口占到了同一起跑线上。但就公告全文来看,此次新出台的关税措施将与原有的关税措施叠加实施,这意味着原有的反倾销、反补贴等关税并不会取消。
资料显示,美国目前对包括中国、东南亚等多个多家征收 301、" 双反 " 等不同的关税措施,且对印度、印尼等的 " 双反 " 仍在调查之中。
此外,上述措施也开了一个口子,即如果一家企业承诺在美国投资,在与之相关的设备进口上,可以获得相应的 232 条关税的豁免。
简单来看,此次美国对光伏产业全链条出台措施,且是采取设定最低价格下限的方式,无疑使得那些只在美国建立某一环节的企业的成本大幅增加。
公开资料显示,在美国 " 大而美 " 法案出台后,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最多只能持有不超过 25% 的股份,否则,将令其下游客户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
基于此,几家企业也已经对其美国业务的股权进行全部或者是部分出售。
来自电易汇的不完全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晶科能源、天合光能、博威合金、阿特斯均公布了各自的出售方案。
值得关注的是,在出售股权的方式上,晶科能源及阿特斯仅出售了 75.10% 股权,这意味着其风险并未全部转移。
与之类似的还有而天合光能。
虽然该公司出售了全部股权,但却持有接盘者部分股票,这意味着其仍在与后者进行一定程度的捆绑。
就出售的产业环节来看,天合光能、晶科能源的仅有光伏组件、阿特斯虽然有硅片、电池、组件,但其硅片企业位于美国境外。
而在美国此次新政出台上,对于被出售的企业而言,可能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选择美国的企业购买其所需要的上游原材料,但这需要美国有产能的情况下;要么只能自建。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